鹿有為抽著雪茄:“不過,我沒有想到,筷子狂魔是這麼了得的功夫高手,一對二十,居然可以把二十多個人都擊敗。若是知道哪兒有你這樣厲害的功夫高手招攬,怎麼也要招攬一個來為我效力。”
“你沒有機會了,因為,你馬上要死在我手中。”沈夜淡淡的一笑:“給你三個選擇,一被我筷子插在咽喉上死。第二,被我用鎖喉直接的殺死。第三,這裡是三十三層樓,你就由著這裡跳下去,好不好。我感覺第三個方法最好。你好歹也是道上有名的大哥,要死得有尊嚴,有逼格。不堪死在我這樣的無名小卒的手中。自願跳樓,豈不美哉。”
鹿有為搖了搖頭:“這三個辦法我都不會選。因為,死的會是你。”
“哦。我到不知道,你為什麼這麼鎮定?你有什麼殺手鐧藏著?是一個像杜文鋒那樣的猛人嗎?”沈夜問道。
“不,不,你別誤會了。只是,現代不是古代,現代是科技高度文明的時代,在這個時代有一件東西可以完美的剋制的武人,使練家子的人數越來越少。”鹿有為先是緩慢的放下了雪茄,然後,他的動作一下子變得極快,接著還沒有等沈夜反應過來,一柄烏黑的手槍,已經出現在他手中。
這柄烏黑的手槍,閃動著一種勾魂奪魄的魔力。
槍口,直指向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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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機,籠罩向沈夜。<1911a1式手槍,該槍發射的子彈是11.43毫米,槍全長216毫米,槍重1.13千克,槍管長127毫米,使用七發彈匣供彈,有效射程50米。這種槍的威力很高,威力更大。曾經在美國的軍方和警察服役長達七十年之久。直到十年前才由著美國警察那邊退役。我在七年前,搞到了一把。畢竟,在咱們國家要搞槍,真不容易。這七年來,我一共用過這把槍兩次,殺過威脅我性命的兩個人。”
“我,隔上三天,一定會保養這柄槍一次。因為,這是我保命的最好工具。”
“人,之所以能勝過工具,是因為人會使用工具。”
“現在,你就是強大的野獸。”
“而我,是會用工具的人。”
“無論再強的練家子,碰到了槍,只有完蛋。這是在一百多年前,八國聯軍侵略大清的時候,就已經證明的事。”
“我只要輕輕的扳動扣機,你幾十年練的功就廢了。是不是很諷刺?”
“這就是我鎮定的原因。”
“死的人,會是你。”鹿有為冷笑著。
他並沒有停住。
砰!
扣動扳指。
時間,幾乎是在瞬間流逝了。
沈夜雖然身體素質是一般人的三四倍。但是終究是人生第一次面對著槍,這種威名赫赫的大殺器。再加上俠客本來就是偏力量型,敏捷方面也就是那樣,才剛剛才二點三罷了。在措手不及之下,雖然用力去閃避。但是在鹿有為扣動了扳機之後,下一個剎那,就感覺到自己中了彈。
好痛!
但是,屬於可以忍受的範圍內。
砰!
鹿有為也是一個狠辣之人。
壓根沒有停留。
再度扣動了扳指。
他是做事就做絕的性子。
第二槍直接的命中了沈夜的胸腑部。
這時候,沈夜可以明顯的感覺到,自己身體高達三點,是正常人三倍的防禦,幫助了自己。不然的話,自己這一刻,這一個子彈可以射入自己的心臟。
而鹿有為的第三槍已經射了出來。
他一定要殺死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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