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老大不是第一次來派出所。
也算是一個老刺頭,唄拘留過,也鬧過,最後還是所長出面,警告稱,讓他如果再這樣鬧下去,根據相關規定可以對他進行罰款,甚至是拘留。
陳老大隻能忍氣吞聲。
同時。
也對吳安進行了規勸,讓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退一步海闊天空。
吳安的態度很強硬。
“不是我得理不饒人,這不僅僅只是被耍那麼簡單。”
“本來我已經打算組建船隊,認為陳老大主動找上面來說要把它賣給我,我還已經招聘了很多人。”
“結果現在陳老大出爾反爾,把船賣給了別人,對我造成了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是沒法估量的。”
“別說我找他承擔相應的責任,你們也看到了,他的態度態度是有多麼惡劣。”
“你們錄音也聽到了,他已經承認,找我買漁船就是故意耍我玩的。”
“還有,秦總酒樓包廂裡面的那些桌椅被砸成什麼樣子了?”
“說難聽點,得虧他年紀大了,拿不動刀了,不然,估計得砍死我。”
“就這樣子的情況下,我怎麼忍氣吞聲?”
“警察叔叔,就算是在你跟前,我也只能這麼說,這事沒完。”
所長連連嘆氣。
他也是看到了。
陳老大就這種情況下還一直罵罵咧咧,還說自己是受害者。
誰是受害者?他們難道看不出來嗎?
就陳老大說的那些話,別說有沒有可能發生,就算是小說都不至於編得那麼離譜。
沒辦法。
他也只能找到於開朗,勸說不要衝動之下做出什麼過激行為。
畢竟吳安現在不僅僅只是他個人,還代表著他們鎮,甚至是整個縣市的形象。
如果他出什麼問題影響很大。
吳安點點頭,表示明白,他會在合理合法的範圍之內給自己討一個公道。
所長點頭,還許諾吳安需要什麼幫助儘管來找。
作為當事人之一,吳安很快離開。
接著是秦總。
陳老大和武漢發生衝突,導致酒店的桌椅被毀,屬於是民事責任。
造成的經濟損失,可以明確是由陳老大代負責賠償。
派出所這邊會盡量來幫忙協商調解,如果陳老大不願意賠償,那就只能走訴訟流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秦總感謝派出所的幫忙,還好吳安早就提醒他,所以他提前準備了一批本來就報廢的桌椅板凳和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