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社的前輩們說:
有個男生,因太受歡迎,被女朋友推下湖淹死了;
有個女生,因為情所傷,從美院樓上跳下摔死了。
故事一的男生女生和故事二的男生女生,是同一對男生女生。
而他們也確實都死了,溺亡和摔死。
只是後果已定,前因卻未必。
霍去病:
[姐姐——字變了!!]
霍去病的聲音把檀悅從思考中拽出,她抬眼。
白色的紙張上,印刷體的黑色小字已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血紅的字跡。
【趙盛盜我設計,推我下樓,辱我聲名】
【我已讓他償命,日日贖罪,此我力所能及】
【力所不能及處,請幫我】
霍去病:
[這難道是韓橙的——……]
檀悅半斂了眼睛,靜靜瀏覽著那血紅的字。
兩名藝術人之間盜取創意的事件,即便牽扯了人命進去,卻也是多見於藝術作品中的故事。
但,這件事不同就不同在,自始至終,從來沒有人認為,韓橙是因為被盜取創意而被殺——
縱然她還活著,怕是也沒有辦法澄清事實。
多離譜卻真實的橋段啊。
簡直熟悉到惡心。
檀悅默默又看了一遍那張字。
然後,她開了麥:“好,我會的。”
“我們是新聞社,能夠幫到你。”
血紅的字跡消散,那兩張紙,又變回了學生檔案。
檀悅看向霍去病,還沒有說話,對方已經朝她眨了眨眼。
[我知道——]
[他們應該還在操場,我們走吧,姐姐。]
檀悅眉眼舒緩:
“嗯,走吧。”
【專屬劇情:霍去病愛哭的俊美雕塑已完成)】
【點選→可返回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