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駱父生病後,除了幾個住在本地的表親來看過他,就沒其他人再來過了。
要麼是住得遠,在別的城市,無法過來,只能打個電話慰問。
要麼就是看不起駱父沒出息,懶得過來。
而妻子章灩[yan],則是從頭到尾,連個面兒都沒露過。
因為她不想照顧生病在床的駱父。
駱父在生病了以後,自理能力差,無法正常大小便。
經常會把病床上弄的到處都是。
章灩嫌惡心,想著反正自己親媽和女兒、兒子都在,也用不著她了。
便拿了駱父賠償金的三分之一,直接去打麻將了。
原主外婆找過章灩,罵過章灩。
但是章灩說:“雖然他是我丈夫,但是想不想照顧他全憑我的自由,我還沒說他一個半癱瘓拖累了我呢,憑什麼要我去照顧他呀!”
沒講出這句話之前,章灩還沒覺得有什麼。
後面越想越覺得有道理。
便在後來駱父出院後,帶著還坐著輪椅的駱父去民政局,辦理了離婚證。
本就自責自己拖累家庭的駱父,知道章灩的想法後,也沒說什麼,只全程配合著她。
原主知道後,也無法說些什麼,因為她也是知道的,章灩不想被駱父拖累,才和駱父離了婚。
離不離婚,照不照顧,這是章灩的選擇也是章灩的自由,她作為女兒,她又能說些什麼?
但令她實在無法理解的是,在兩年後駱家好不容易走上正軌以後。
在外漂泊兩年半的章灩突然回來,以捨不得孩子為由,來找駱父複婚。
駱父沒有答應,章灩便坐在地上大吵大鬧,說是駱父對不起她。
駱父的傷並不是永久不會好的那種,照顧好了,還是能重新站起來的。
就是走路方面可能會和以前不一樣了,會有些一瘸一拐的。
駱父是養了近一年,靠著原主外婆和原主的照顧,才逐漸好起來的。
能站起來後的駱父,由於瘸腿,無法繼續原來的那項工作了。
駱父的文化程度不高,廠長就算想給他安排個文員什麼的也不行。
就算看門的也要身體健全的,能跑能跳能追小偷的。
最後實在沒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