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歌?!”
陳總是老派人,不覺得廣告對移動來說有什麼作用。但有些事,不是他反對或者不支援就行的了。
“我還是個挺不錯的音樂人……”方既明有點尷尬地摸了摸鼻子,“動感地帶要的不就是年輕使用者群體嘛,我寫一首歌的話,或許對銷量能有提升。”這話還有半截沒說,有了方既明的加成,年輕人選擇運營商的時候會優先選擇移動。
這就是廣告潛移默化的效果,要是配上更廣為流行的音樂,那就是妥妥的經典了。
比如上輩子she的《ring ring ring》,就是移動的廣告曲。
當然了,還有方既明打算唱的,《我的地盤》。
陳總笑道:“那我們豈不是還得給你代言費?”
“有的話最好,籤我一個,籤幾個《超級女聲》選手。”方既明說道,“絕對物超所值。”
這是在為磐石唱片找業務了,方既明本身倒是無所謂,做移動的代言,那是穩賺不賠的。從沒聽說過移動還有什麼大的負面新聞,很多明星都是想做這個代言的,可惜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
陳總不知道方既明在娛樂圈的地位,但他知道方既明的名氣確實很高。
怎麼說呢?
方既明現在可以說是國內首屈一指的大明星了。
比他紅的不是沒有,但未必就能比他更大影響力。特別是在年輕人裡的影響力,那簡直突破天際了。怎麼說呢,就好像周杰倫的粉絲都長大了,有經濟能力了一樣,演唱會沒有一場是不爆滿的。這,就是等著粉絲長大的好處。
當然了,也得紅那麼久才行。
“方董肯為移動代言,我們是求之不得……”陳總嘴上說著客套話,但實際上心裡並不是這麼想的。
很簡單,請代言要花錢,誰知道方既明要多少錢呢?
“我的代言費呢比較高,但我可以籤短一點。至於歌呢,有兩首。一首是我唱,一首是《超級女聲》的女選手唱。”方既明說道,“《超級女聲》的女選手,你們可以籤多兩年,反正都是需要代言的,保證你們不吃虧。”
陳總點點頭,說道:“那我回去跟廣告部門的同事研究一下。”
方既明沒說什麼了,這個陳總果真是保守一派的,都不敢大刀闊斧進行創新。要知道,方既明可是難得為其他企業做代言的,更別說還是主動要求,破天荒的第一次。果真應了那句話,上趕著的不是買賣。
這就跟追女生一樣,你要是費盡力氣追到一個女生,還不如追不到。因為你都費盡力氣了,才追到一個女生,那女生以後對你的要求再高點,你怎麼滿足她呢?滿足不了,那必然會產生矛盾。產生矛盾多了,那最後也好不到哪裡去。
既然如此,還不如當初就追不到。
所以,方既明就提了一嘴,然後不說話了。
陳總再扯點有的沒的,兩個人就這麼散了。沒辦法,聊不下去了啊。
其實方既明知道,陳總是矛盾的。一方面希望不要出什麼大紕漏,影響他退休;一方面又想做出點成績,位置能往上拱一拱。要是進入上級部門,陳總就算是可以延遲退休了。這是人之常情,為了自己的利益,當然是要努力爭取了。
回到酒店的房間,方既明把記憶中的《ring ring ring》寫了出來,然後想著移動應該不會拒絕他代言的請求。其實這一次,是方既明為磐石唱片爭取的機會。要是其中一個《超級女聲》選手火了,那麼其他《超級女聲》選手也會受益的。
比如秦雨虹,在半決賽的時候,就被邀請去唱了一首《天下無雙》,做為《神鵰俠侶》電視劇的片頭曲。
這可是天大的機會了,沒辦法,誰讓秦雨虹有海豚音這個聲音條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