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我最後唱一首,然後大家就回家好不好?天很晚了,我怕你們回去路上不安全。”方既明認真地說道,“最後一首歌,《上海一九四三》,送給你們。”
音樂進入,方既明緩緩地開始演唱:“泛黃的春聯還殘留在牆上依稀可見幾個字歲歲平安在我沒回去過的老家米缸爺爺用楷書寫一個滿黃金葛爬滿了雕花的門窗夕陽斜斜映在斑駁的磚牆鋪著櫸木板的屋內還瀰漫姥姥當年釀的豆瓣醬……”
沒有伴舞,沒有多絢麗的燈光,方既明就站在舞臺中,緩緩地唱著。
唱到副歌部分的時候,方既明走向了兩邊,向歌迷朋友揮手致意。
全場,粉色熒光棒揮舞著,宛若粉色的星光。
其實大家都知道,這已經成了很多人記憶最深刻的一部分。
“……消失的舊時光一九四三回頭看的片段有一些風霜老唱盤舊皮箱裝滿了明信片的鐵盒裡藏著一片玫瑰花瓣。”
方既明唱完了最後一段,等音樂結束,他說了聲:“謝謝,大家早點回去,晚安!”
結果,一個男歌迷大聲喊道:“方既明,晚安!”
然後,全場歌迷跟著喊了:“方既明,晚安!”
就好像在完成一個既定儀式一樣,不喊出來不舒服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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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既明的眼角也有淚光,是啊,這些歌迷們太可愛了。其實方既明也不捨得下去,可惜的是,他的嗓子已經到了極限。別的不說,已經超過了規定時間近二十分鐘,一分鐘一萬塊錢的罰款,方既明是必須要掏出二十萬了。
可是,這對於歌迷朋友來說,這點錢算什麼?
“謝謝!”
方既明跟樂隊的每一位樂手都擁抱了一下,伴舞是男的也擁抱了一下,女生就握了握手。
所有人都很高興,因為演唱會終於是順利結束了。
“等下宵夜,所有人都得來!”方既明笑道,但他的嗓子已經有點沙啞了,秘書在旁邊連忙遞上一杯護嗓的藥膳。方既明也是感慨,人家歌手開一次演唱會跟玩似的,他開一次好像要了半條命。
要不是不想他的歌迷朋友失望,方既明都不想開第二次了。只是有一說一,在演唱會上唱歌實在是太有感覺了,就好像自己主宰了整個會場一樣。怪不得很多歌手都想開演唱會,讓全場人花錢聽自己唱歌,這個感覺不是ktv能比的。
當然了,很多歌手賣不出很多票,所以都不敢輕易開演唱會。不然的話,是開一場就虧一場。
上輩子有個歌手大言不慚地說自己一年有32場演唱會,結果呢?都是一些小場地,去的人還是寥寥無幾,虧本都虧到姥姥家了。
所以說,演唱會真的不是每一位歌手都能辦的,認清自己的名氣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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