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方董,你是新人啊,新人啊,這要是隻賣出幾萬,你都虧大發了!”楊誠鈞一陣無語地說道。
方既明認真地說道:“不是說,一次性多生產成本會少嗎?再說了,我敢肯定,一年內肯定能賣一百萬的專輯磁帶。”
“不是,我們穩著點不行嗎?”
楊誠鈞已經無力吐槽了,苦口婆心地說道:“50萬已經夠多了!”
方既明無所謂地說道:“楊董,你也知道的,我的電影大賣了,不差錢!”
楊誠鈞:“!!!”他有種錯覺,方既明這不是在炫富吧?真不是在炫富吧?
要知道,方既明之前才灑出一筆錢,跟他簽了海福唱片的所有音樂電子版權,足足拿了一百萬。而且,方既明一口氣打包了十幾家唱片公司的電子版權,直接解決了楊誠鈞資金缺口。不僅僅是海福唱片,就連張靜在的華代唱片也收到了不菲的版權費。
這,才是張靜能出專輯的原因。
要不然,出一張虧一張的專輯,唱片公司哪裡捨得投入?恨不得歌手天天去跑商演,去開演唱會賺錢。
“方董,你要明白,你這很可能虧三百多萬到四百萬的!”楊誠鈞很清楚,這只是生產成本,一張正版磁帶的成本在3塊多錢,再加上運輸、分成什麼的,其實歌手不賺錢,一般都是賺1塊錢一張專輯磁帶,完全是靠銷量拿收入的。大牌點的歌手,也不過最多拿3塊錢一張磁帶。
然而,只要你的專輯銷量在10萬以上,歌手能拿到10萬塊,看似很多了。
實則呢,扣去稅費、佣金什麼亂七八糟的,歌手能賺六萬已經偷笑了。
這正是方既明納悶的地方,張靜一個歌手,敢惹他這個大老闆,是覺得自己能耐了吧?雖然,她曾經賣過一百多萬的專輯,完全可以算是這個時代的富豪——沒錯,2001年你有100萬完全可以稱之為百萬富翁。要是再過十年,一百萬不過是一套房子的價錢罷了,甚至還不夠,得稱為“百萬負翁”才合適——一套房子得倒欠銀行上百萬!
“不知者不畏!”
方既明只能這麼說。
所以,方既明的玩法,楊誠鈞也看不懂。
要是現在哪個唱片公司一開始就備貨100萬磁帶,肯定會被同行嘲笑,然後磨刀霍霍準備搶市場份額了——沒辦法,你肯定是元氣大傷且說不定要破產那種!
可方既明“財大氣粗”,直接就開始砸錢,你能怎麼辦?
方既明說道:“錢管夠,你就使勁備貨行了,我要一炮而紅!”
楊誠鈞已經無力吐槽了:“萬一不紅,還糊了呢?”
方既明大氣地說道:“沒事,我虧得起!再說了,這一波想虧很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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