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是郭文達打過來的。
“方董,出事了。”
郭文達的話語裡,有種說不出的輕微顫抖。
方既明皺眉問道:“出了什麼事?”能讓郭文達都害怕的事件,肯定是大事!
“昨晚,鄂省的一名大學生在網咖通宵玩qq堂,突然倒下了。被人發現的時候,已經……”郭文達說到這,就沒說話了。
方既明一愣,內心突然一陣揪心:“猝死?”
“嗯,法醫還沒出鑑定報告,但九八不離十了。”郭文達說道,“但是這件事被鬧大了,鄂省的媒體第一時間報道了,還上了早間新聞。而我們的競爭對手,方董你常說的友商,紛紛轉發了報道。評論區,都是對我們口誅筆伐的。”
方既明懂了,淡淡地說道:“慌什麼,讓公關部行動起來啊,但凡是有寫文章把責任推給我們的,一律訴諸法庭,要求名譽賠償!至於這件事,立馬召開新聞釋出會,重申我們的防沉迷系統。讓人去鄂省,找到那間網咖,調出那臺電腦的使用記錄,看看他是不是隻玩了qq堂。
反正目的就一個,我們所做的努力,不能成為被別人攻擊的把柄,我們一定要反擊!
行業裡,也就我們出了防沉迷系統,還出了未成年人檢測系統。該做的事,我們都做了,我們並沒有失職。至於那個猝死的大學生,我們深表同情,做一些人道主義上的幫助,但賠償就別想了,不能開這個先河。讓法務部行動起來,打好這一場硬仗。”
確實,做網際網路公司很不容易,現在“網隱”一說甚囂塵上,很多家長把網遊視為洪水猛獸。
但是為什麼上輩子“網隱”一詞突然就銷聲匿跡了?
因為有了手機之後,大部分家長也淪陷了,為了“網隱”一族。自己都這樣了,就不好意思說別人了。所以,“網隱”的說法就沒了市場。
只是現如今,“網隱”是一個大輿論走向,如果控制不好,確實會擊垮一家公司的。飛訊崛起得太快,攫取了太大塊的蛋糕,已經有人眼紅了,憋了勁要搞飛訊。這是方既明預料到的,只是沒想到會發生得這麼突然而已。
郭文達眼前一亮:“明白了,方董!”他是真的很慌,但經過方既明的這麼一說,有了方法和定了論調之後,郭文達就內心鎮定許多了。郭文達也奇怪,方既明年紀不大,為什麼處理這些事這麼有“經驗”?
其實,如果再過十年,這種事都不算是新聞了。
甚至於很多年輕人都會自嘲,一邊熬夜一邊擔心猝死,但是一邊又戒不掉熬夜的隱。時不時發生的猝死案例,讓很多年輕人一陣緊張。但緊張過後,年輕人們還不是我行我素,百無禁忌?
熬夜修仙什麼的,家常便飯啦!
而對於這些事的處理,也很簡單。如果是員工,因為工作猝死,公司賠償無二話。方既明也很有先見之明,所有的員工都買了意外險,起碼在如果發生了不幸之後,對員工的家人有所交代。而且,方既明旗下的公司都不提倡加班文化,提倡高效率完成工作。不必要的加班,沒有加班費。必要的加班,才有加班費。
也正是因為這樣,方既明才覺得沒有後顧之憂。
道理也很淺顯,你說一個專案,才賺個一百萬。可萬一員工在工作崗位上出事了,你賠都不止一百萬。何不拿幾萬出來,給這個部門的員工都買上意外險?是吧。
這是一個機率問題,一旦發生,買保險的錢真不算什麼!可你要是小公司的話,一個員工出事,不僅你公司完蛋了,剩下的員工也只能被迫跳槽——一定的事,別不信!
這個案件裡,是大學生,責任主體不是公司,而且飛訊的遊戲有著明顯的防沉迷、防止未成年人登入的系統,責任絕對扯不上!要說有責任,也是校方的責任,和網咖的責任。當然了,更大的責任是這個大學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