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鵬當然知道方既明不肯吃虧的性子,之前凌常贇這麼隱蔽的小手段,都被方既明乾淨利落地針對了,更別說一個過氣歌手了。
方既明要是不反擊潘坤琥,那才是新聞。
其實李東鵬也覺得潘坤琥過分了,方既明發一首歌,又不是發一張專輯,居然被這麼明嘲暗諷的,佛都有火啊!
更別說,不止是潘坤琥一個人,還有一堆所謂“德高望重”的老歌手,也義正言辭地站出來,說樂壇風氣不如當年,什麼阿貓阿狗都出來發歌了,要求有關部門加強稽核之類的云云。
其實,如果不是這個時間段,方既明是不想管他們的。
畢竟人生在世,都是為著利益做事,無可厚非,只要矛頭不對準方既明就行了。
但方既明噁心就噁心在,他們這些樂壇“前輩”,就是衝著方既明來的。怎麼說呢,就好比上輩子揚言一年要開32場演唱會的楊坤,硬懟《驚雷》一樣。是,喊麥什麼的,方既明也聽不慣。但是,這種赤果果打擊新人的態勢,只有當事人才知道噁心。
楊三十二也不看看自己是什麼貨色,憑著一首《無所謂》混了這麼多年,還有什麼拿得出手的作品?
人家真正的樂壇前輩都沒出聲,他就急急忙忙跳出來了,還被人說是真性情。
果真是真性情嗎?
果真沒有炒作嗎?
這種貶低別人讓自己獲得關注的手段,確實下作了點。
音樂多元化,那是趨勢。就好比方既明也聽不慣很多鬼哭狼嚎的歌,但不能說就必須毀滅它們。利用領域話語權打壓新人,帶節奏,那是道德問題。音樂好不好,不是所謂樂壇說了算的,而是聽眾說了算。
一首歌要是有內容上的大毛病,那麼被下架是監管部門的責任。
但如果沒大毛病,就是歌曲不知所云而已,你這麼打壓人家,居心何在?
跟上輩子不一樣,方既明的這首歌,不管從詞曲方面,都無可挑剔,卻被潘坤琥這麼說。這已經不是惡劣了,而是極其惡劣,怪不得方既明要反擊了。
而且方既明的做人宗旨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弄死你。
所以,潘坤琥根本不知道自己惹到的是誰。
於是,潘坤琥的“新”專輯沒銷出多少,反倒是因為《歲月神偷》被針對,熱度更加上去了。甚至,一些新人也被這一波帶火了一點,大家忽然發現,好像新人的歌也不錯啊?
“太猖狂了!”
過了兩天,潘坤琥在燕京一家飯店跟“老朋友”喝酒,一邊吐槽那些賣盜版磁帶的。
是的,別看打擊盜版挺嚴厲的,但有市場就有買賣,盜版磁帶絕跡,是p3成了大路貨和網路音樂盜版的興起。那時候,所有歌手又會無限期懷念這個時代了。因為,在網路盜版猖獗的時候,歌手的專輯銷量每況愈下,甚至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
那時候,做音樂等於乞丐的說法,就甚囂塵上了。
除了頭部的歌手,其他的基本都是虧錢的,要靠商演才能賺錢。
潘坤琥的老朋友說道:“你啊,就是不服輸。不是我說你,你要搞那些新人,找別人出頭啊,幹嘛自己下場,搞臭自己的名聲?”
是的,現在輿論風向已經倒向沒出聲的新人歌手。
好吧,不是他們不出聲,是沒渠道發聲。但他們的粉絲,已經幫他們發聲了。
潘坤琥喝了一口悶酒,說道:“我也想不到啊,本來想攢一波名聲的,沒想到……上次不是這樣的啊?上一次是在八八年,我跟著一個老前輩,也是這麼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