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這一次檔期緊,方既明又是第一次拍電影,經驗少,宣傳準備實在太不充分。
除了網路宣傳如火如荼之外,其實線下宣傳真的不多。
好吧,不是不多,是幾乎沒有,除了拍攝的幾張海報之外,就真的沒宣傳了。
主要是宣傳真的沒多少用,所以方既明才想到用發行音樂這一招。這年頭,很多商店也好,商場也罷,都是透過放音樂來招攬顧客的。而電臺在這會,也還沒完全沒落,在路上開車的司機,大多都是聽電臺。而收聽最多的電臺,肯定是有音樂的電臺。
所以說,這是一個很好的宣傳手法。
然鵝,方既明沒有準備好灌製磁帶,更別說發行專輯了。錄歌,也是要時間的啊!
那怎麼辦呢?
方既明突然想到一個辦法,找光明傳媒那邊借了一個dv機。什麼是dv機?可能很多人都不認識,但在大型數碼攝像機出來之前,dv機確實是主流攝像裝置。這麼說吧,dv機一經推出,即被世界各地電視新聞記者、製片人廣泛採用,最初代產品使用inidv格式的磁帶,採用3d感測器,10倍光學變焦,光學防抖系統,1995年釋出時的售價高達4000美刀。
現在的dv機沒那麼貴了,但也是要八千多一臺。
方既明知道北電有,但也不想太麻煩學校。最關鍵是,借學校的要給錢,找黃利成借,還能借個人出來,美曰其名是網路宣傳。
是的,方既明確實打算搞網路宣傳,但他用了逆向思維。
“方董,你打算拍什麼?”
從光明傳媒借出來的人,有點傻眼了,為什麼方既明選擇在光明傳媒的放映室裡,立著一個話筒?這是要搞什麼?特別是,方既明還帶著一把吉他過來了。
“我唱首歌,你幫忙錄下來,然後剪輯好給我。”
方既明說道,“這是合同書上的網路宣傳內容,搞好了,也能線下宣傳一波的。”
“???”
這個攝影師很無語,能行嗎?唱一首歌,就能宣傳了?
殊不知,這其實在上輩子,發行電影之前先發主題曲,已經是慣例了。因為主題曲好聽的話,能讓一些好奇的觀眾進入電影院的。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冰雪奇緣》。有多少人是因為那一首《et it go》被吸引進電影院的?
可以說,最早一波成年觀眾,都是被這首歌吸引進電影院的。
然後,隨著口碑發酵,才造就了《冰雪奇緣》的票房奇蹟。
要不然,你無法解釋為什麼《冰雪奇緣2》票房勉強,這都是有原因的。
可見,音樂的魅力太大了。音樂跟電影相結合,迸發出的能量,超乎很多人的想象。<y go on》,《倩女幽魂》的《倩女幽魂》,《打工皇帝》的《半斤八兩》……都是這樣的經典影片,音樂和電影相互相成。
方既明沒太大的野心,就是想做好宣傳而已。
試了試麥克風,方既明再調了調吉他的音,然後說道:“數三聲後可以開始了。”
攝像師深呼吸一口,行吧,領導叫做什麼就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