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請問你有什麼問題嗎?”張偉只能換上一副笑臉,開始接待來人。
這一次來的是一個牽著小孩的婦人,婦人的臉色不是很好,小孩子倒是挺活潑的,手拿著一把玩具槍,在旁邊嬉戲玩鬧。
“是這樣的,律師,我想要給我前夫發一份限制令,他……”
“他也沒按時給撫養費,可這是民事訴訟,我們是刑事組啊?”
“不,你誤會了律師,我前夫和我是剛剛離婚的……怎麼說呢,我們雙方的關係鬧得很僵,他還在很多人面前威脅了我……我擔心他這個暴脾氣,容易衝動,我怕他……”
女人說話時,好似有些害怕,語氣都斷斷續續。
“你是說,你前夫可能做出不理智的事情來,比如威脅到你的性命?”
“對,就是這樣!”婦人點了點頭。
張偉細想了一下,問道:“你們剛離婚,多長時間了?”
“差不多兩個禮拜吧……”
“這個時間點,還真不好。”
張偉搖了搖頭,有些無奈道:“一般來說,剛離婚不過2個禮拜的夫妻,感情上會處於互相仇恨的階段,再之後才是冷靜期。”
“而你們現在的情況,就處於這個階段,法院會考慮到你們剛離婚,雙方都有些火氣,一般不太會給你們簽署限制令。”
“可他說的話……”
“這很正常啊,一對小情侶鬧分手,雙方說的話可能比你丈夫說的還有威脅呢。再比如一般人的前女友如果交了新男友,他一樣也會咒那對狗男女死吧?”
張偉解釋完,對婦人道:“光是咱們東方都,就有2000萬人口,其中年輕情侶少說也有百萬人數。如果一對情侶或者夫妻吵架,男方開口說了些聽上去很重的話,女方就去找法院簽署限制令,那法官估計要忙不過來了吧?”
“可我還有孩子,我怕他……”
“如果你真的怕,我可以陪你走一趟法院,但你不要抱太大希望,因為我剛才說的,都是法官會在法庭上說給你聽的東西!”
張偉看了眼接待點附近的人群,雖然他對婦人的要求不抱希望,但還是決定走一趟法院。
主要是因為,在接待點也接不到什麼大案子,能來上門諮詢的,一般也都是小案件居多。
像婦人這樣的諮詢,接下來也許會有很多。
“老鐵,我陪這位姐姐去一趟法院啊!”
他和鐵如雲彙報了一句,後者點頭後,他就帶著婦人和孩子,前方市民中心的地鐵站。
一通地鐵直達市法院後,他就來到法官辦公室。
不過對於這種問題的處理,一般接待的都是文員和書記員,只有需要簽署限制令時,才會出動法官。
“你們要簽署限制令?”書記員一邊聽著婦人的解釋,一邊詢問張偉。
“對,雖然這個要求在你聽來有些過分,但我們堅持!”
“行吧,我會和法官說明的,不過要簽署限制令,必須要通知男方那邊,然後召開動議決定!”
書記員丟下這句話,就去通知法官了。
張偉和婦人就在法院等了一個小時,書記員這才返回。
“下午2點召開動議,我們已經通知了你前夫的公司,他會帶著律師到場,法官決定召開一場聽證,不過你們的要求,我估計很難辦到。”
書記員說了這麼一句,但在張偉聽起來,卻一點也不意外。
他也說了,這要求確實難辦。
尤其是剛離婚的夫妻,就沒有和平分手一說。
剛離婚的男女,不都把對方看做是生死大仇嗎?
你指望法官給每一對離婚夫妻簽署限制令,那他們估計要忙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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