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原縣就那麼多人,尤其像他這樣有些身份的人,家裡發生任何大事,上面的縣令知府都會 知道,如果自己不回去守孝,那將來單單不孝一條罪名,他就進不了官場!
收拾好自己的心情,方原再次返回原縣,又一次開始三年的守孝生涯。
同時他的心裡是極度不平衡的,跟他同齡的竇青松現在已經是一個極富庶大縣的縣令,沒準等自己出仕時,對方已經做到知州或者知府了。
因此,他看方家的所有人都極為厭惡,特別是之前視若珍寶的原主,現在就覺得她晦氣,一點兒都不旺家,不旺夫!這麼多年肚子一點兒都不爭氣,沒個動靜,像他這個年紀的人,哪個的孩子不是已經十來歲了。
其實原主也是冤枉,剛成親那一年確實沒有懷上,後來方原外出趕考,六年都沒有回家,回來之後又守了幾年孝。她當然不能有孕了。
剛出孝期方原就急匆匆地進京,連對原主多說一句話都不願意,只想著自己的前途!
現在回來繼續守孝,當然是不能有孕的,除非方原以後不想當官了,也不在意名聲了。
等到三年後,方原在出孝的前一天就將自己的行李打包好,第二天沒有跟原主留一個字就離開了。
他將家裡的大部分錢財都帶在身上,希望能在京中花些銀子疏通一下門路,好讓自己不會等待很多,畢竟像他這種情況等待派官的人很多,有的都要等幾年。
原主對於方原的離開並沒有什麼怨言,只希望他能有個好前程。
然而方原差點兒花光所有的錢財,卻並沒有什麼好訊息傳來,既然正道走不通,他便想著走偏門。
方原雖然三十多歲卻是一表人才,因此,專門設計認識了一個京官家的女兒李惠兒,那個女子因為力氣很大,身形粗壯,一直到二十歲了都沒能嫁出去。
李惠兒對方原印象極好,方原文質彬彬,又謙和有禮,雖然年紀大一些,卻並不如其他人那樣對自己一臉嫌棄,李惠兒便芳心暗許,即使做對方的平妻她也願意。
原本李惠兒是想讓方原休了原主的,奈何原主伺候公婆多年又為二老守完了孝,再加上竇青松現在已經是知府,不能一下子得罪死了,這才作罷。
接下來的事就順利很多,方原娶了李惠兒做了平妻,李惠兒的父親替他疏通關系,很快,方原的官職也下來了,是一個偏遠小縣的縣令。
雖然只是偏遠小縣的縣令,也比再在京城空等幾年強,因此,在方原心裡,李惠兒就是旺夫旺家,比原主不知道強多少倍。
但是礙於竇青松存在,方原去上任時也派人接了原主一起。
從那個時候原主的日子就難過了很多,方原明顯不待見她,李惠兒又是個不講理又極其兇悍的人,再加上有方原給她撐腰,原主在她手裡吃了不少虧。
有一次原主想出去散心,就去了城外的寺廟裡上香,卻被人給劫了去,巧合之下原主發現對方是自己府上的人。
直到這時,原主才知道,方原竟然默許了李惠兒的決定,找機會除掉她!就算除不掉,也要搞臭她的名聲,讓她再也沒臉踏進方家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