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來就進入正題,她也樂的清閑。
所有家産平分,其實就是拿著秦大郎賺的錢平分。
本來外嫁女兒不分家産,但秦福和秦母一視同仁,也算她們一份,但最後能否落到她們手上就不得而知了。
秦福,秦母佔兩份,其他兒女一人一份一共7份,所以家産需要平分9份出來。
家裡一棟三進三出的房子價值兩百兩,鎮上一家酒樓,說是價值一百兩,但是真實情況不得而知。
田地一共一百二十五畝,分佈各個村落。
因為秦四郎是秀才,掛在他名下能免稅,所以他名下一共有四五百畝田地。
但是真正屬於秦家的只有一百多畝,真實情況也不得而知。
一百二十多畝田地,良田只有二十畝,中等田地三十畝,下等田地五十畝,其他的都是山地。
山地還是之前秦大郎在家的時候,開荒開出來的,至今為止,五六年了,一畝荒地沒多開出來。
現銀一百兩,現有糧食糙米100石,紅薯50石,土豆50石,白麵100石,雞鴨個20只,豬3頭,一頭牛,以及其他的零零碎碎的都按人頭分。
大房一共六個人,王維維,大娃,二娃,三娃,四娃,還有王維維的小女兒妞妞。
二房四個人,秦二郎秦德,陳芳,還有陳芳的兩個兒子秦家駿,秦家豪。
三房兩個人,秦三郎秦武,秦三郎的媳婦馬若男。
其他的都沒結婚都是一個人,不過秦大妞家一共是五個人,秦大妞,秦大妞的相公陳東,秦大妞的三個女兒,招娣,來弟,盼弟。
所以老宅這邊加上秦福和秦母一共是十六個人。
按人頭分,最終王維維分了3袋50斤的糙米、50斤的紅薯、10斤的白麵,兩只雞,十個雞蛋,鍋碗瓢盆也是分了一些。
反正不知道他們怎麼算的,王維維也沒計較,給了就行。
三娃一聽可以分雞,拉著四娃逮著最會下蛋的兩只雞就跑。
因為這些雞平時就是他抓蟲子喂的,所以哪隻雞最會下蛋他門清。
最後分錢,王維維得了十兩銀子。
因著老宅人多就直接住大房子了,給王維維建了新房子,也就是茅草屋。
老宅再補王維維十五兩銀子,也就是說那個茅草屋值十五兩銀子。
一旁念文書的村長也是扯了扯嘴角沒有說話。
默默看向一旁的王維維,見當事人沒有意見,也就忽略,接著念下去。
良田王維維分了倆畝,中等田地分了三畝,下等田地分了五畝,山地分了三畝。
但是因為酒樓王維維不會打理所以直接給她換算成十兩銀子。
價值一百兩銀子的酒樓最後只折算了十兩銀子,沒人覺得不合理。
又因著老宅可憐王維維等人孤兒寡母所以想多給些田地,將十兩銀子直接換算成山地給了王維維。
最後二十五畝山地全都到了王維維手上。
看著地多了,但是明眼人都知道,山地有什麼用,産不出糧食不說,賣了也沒人要,山上大把大把的荒地,誰都可以自己去開荒。
而且二十五畝山地十兩銀子,確實是有些虧心了,雪災年,山地半兩銀子一畝都沒人要。
文書唸完,雙方簽了分家文書,王維維等人需要每年向老宅上繳十兩銀子的贍養費,節禮什麼的另算。
能分到這些東西已經在王維維的意料之外了,所以痛痛快快簽了文書。
此時的王維維沒想到明面上公平的分家,後期會帶來那麼多的後遺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