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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容司南的主業是律師。
並且他在律師行業的才能,已經達到同行所不能企及的高度。
凡是經他律所代理的案件,十樁裡有十樁都是勝訴。
只不過,容司南是律師的身份,除了幾個親近之人知曉,無人不知道。
容司南從十八歲那年為救容墨琛左腿留下殘疾,他便放棄了大學的金融管理專業,鑽研法學和律師學等。
畢業後,他跟幾個大學時期的舍友創辦了名叫“盛歌”的律所,因為出資人是他,他理所當然成了盛歌的所有者。
當然其他跟他一同創辦盛歌的舍友,則享有盛歌不少的股份。
盛歌在律師行業,擁有極高的知名度,甚至被同行嘆為不可超越和仰望的存在。
一些學法律,勵志當律師出人頭地的同行,都以進入盛歌工作而自豪。
只是,容司南雖然是盛歌的負責人和所有者,盛歌目前的員工,除了一開始共同創辦和將盛歌發揚光大的“元老”外,無人知曉。
而容司南也從不拋頭露面替人打官司,但一旦盛歌的律師遇到棘手的案件,無一不是他在幕後出謀劃策,出其不意。
也因為此。
律師行業幾個頂尖的律所皆有所懷疑,盛歌背後有隱藏的高手指點。
一旦盛歌遇到麻煩,這位高手便會出面解決。
並且,每次解決得都很漂亮,讓辯護人的律師常常啞口無言。
所以,在律師行業,但凡遇到盛歌代理的案件,一般很少有律師敢接,因為,必定慘敗!
當然,一般能請動盛歌的律師代理案件的,社會地位必然不低,要麼極富,要麼極有權。
而且像依歌這樣的案子,盛歌早就不接了!
更何況,這次親自出馬的,還是律師同行裡流傳的盛歌背後的“大魔王”!
唐依歌驚愕之後,才想起生氣和難堪!
雖然這件事是子虛烏有。
可被他知道了,依歌就是覺得無比丟臉,而且,特別憤怒!
“我沒有偷換她的鑽石,是她千方百計非要我給她做婚服,我拒絕都拒絕不了!
而且,也是她自己提出要在婚服上嵌鑲鑽石,我並沒有讓她這麼做。
一開始她要求在婚服上鑲嵌鑽石,我是拒絕的,可她百般哀求,我才同意在衣服上鑲嵌四顆......”
“四顆?”
沒等唐依歌說完,容司南便冷冷一哼,道,“市值上億的鑽石,你說四顆?”
上億?
唐依歌瞪大眼,錯愕的盯著容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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