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幕,讓丁秋月興奮的不知說什麼。
狍子雖然不像鹿那麼大,但一隻也有五六十斤,三隻狍子就是一百八十斤。
再加上野雞、野兔、斑鳩、麻雀這些獵物,可以賣出近兩百塊錢。
看看周圍這些前來購買獵物的居民,這哪裡是人,這分明是行走的錢幣,來給她送錢的。
當然這麼多人中,很多並不是單純買來自己吃,有些是替親戚購買。
誰都知道杜雲打獵的本事,想低價肉。
但這些肉數量有限,不可能夠周圍這麼多居民購買,更別提很多時候,杜雲是直接將肉送到扎鋼廠,而不是賣給他們。
所以很多時候想要這些野味,都得在第一時間過來搶著購買。
搶不到怎麼辦?可以請住在周圍的親戚幫忙。
提前給周圍的鄰居說好,只要杜雲賣野味,他們就幫忙搶購一些。
一直忙碌到半夜,弄出去大半,剩下的雖然不少,但也不算什麼,真需要的話,很快即可賣出。
此時杜雲早在家裡眯了一覺,正躺在床上休息,等著丁秋月返回。
何雨柱幫忙將剩下的肉送回來,就準備離開。
杜雲拿起一塊兩斤左右的肉說道“柱子哥這塊拿回去嚐嚐。”
“這怎麼能行,我這是給你幫忙,哪能要你的東西。”
“這話說的,要不是你幫忙,單是秋月哪裡能應付得了這麼多鄰居,再說咱們誰跟誰。”
何雨柱笑的合不攏嘴,提著肉回家。
深感這次幫忙幫的值,下次杜雲有事他一定得接著幫。
不說別的,這兩斤肉呢,回去煮煮可以給媳婦補補身子,至於自己,他可以在食堂吃。
杜雲無奈搖搖頭,回頭看去丁秋月正數著手裡的錢興奮不已。
那模樣,彷彿是撿到了什麼好東西一樣。
杜雲詢問道“不過是幾塊錢,你用得著興奮成這樣嗎?”
“誰說是幾塊錢,這是一百多,再添點,夠給我弟買輛腳踏車。”
“你說什麼?”
丁秋月白了他一眼,埋怨道“我說再添點,夠買個腳踏車,我不就說了個我弟,你至於這樣嗎。”
“沒什麼。”
沒什麼才怪,你這是伏地魔,我辛辛苦苦賺的錢,拿去給你弟弟買腳踏車,你這是怎麼想的。
好在丁秋月也就是隨口說說,並不會付諸實踐。
他岳父家雖然不是大富大貴,但也不缺這點。
真當人家這教授是白當的。
單是每月的工資就得一百多,還有各方面隱形的福利。
若是肯放下臉面收禮,說不定連腳踏車都不用買,有的是人想要送他幾輛。
數了半天,丁秋月報出這次的收穫,一百二十二塊五毛三分。
別問為什麼還有分,誰讓現在一分錢也是好東西。
要不然又怎會有撿到一分錢交給警察叔叔手裡面,這種兒歌。
後來,嫌一分錢太少,都改成了一塊好吧。
不是他們想改,而是不得不改,一塊的都快要退出歷史舞臺,更別提一分的,你上大街上撿個試試。
根本找不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