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之外,便是“故意毀壞財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這裡所說的“數額較大”,指的是毀壞的財物價值在5000元以上。
“數額巨大”指的則是毀壞的財物價值在50000元以上。
換言之。
你給人造成財物損失超過5000元,就可以刑事立案。
如果造成的財物損失超過50000元……
那就不是刑事立案這麼簡單,而是已經達到了“故意毀壞財物罪”中“數額巨大”的標準,量刑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簡單來說,
故意毀壞財物罪這個罪名的量刑,是跟毀壞的財物價值,直接掛鉤的。
價值越高,就越刑!
封頂七年不愁吃穿。
而何立平的行為……
這麼說吧,骨傳導音響倒是不算貴,一個也就幾百塊錢。
真正值錢的玩意兒,是林北的那一套私人訂製的餐桌餐椅。
整套下來,價值超過10個W。
而且由於是訂製的,如果出現一些破損,想要修復,非常麻煩,也非常貴。
就何立平在桌子上踩來踩去,又把餐椅搬到餐桌上,爬上爬下的……
估摸著造成的損失不會小。
光這套餐桌餐椅的經濟損失,估摸著就能夠到“故意毀壞財物罪”的“數額巨大”標準。
此外,
林北家裡的茶几、床單等,也都挺值錢。
而且何立平暴力破壞骨傳導音響的過程中,也難以避免的,把天花板給損壞了,重新裝修或者修復,也得花錢。
林北心裡隨便算了筆賬,就這麼一小會兒,自己蒙受的經濟損失,已經不下於六位數。
刑啊。
這是真的很刑啊。
哼!
現在砸得爽快,叫嚷得囂張。
我倒要看看,待會兒警察來了,你們知道後果了,哭不哭!
天要讓其滅亡,必先讓其瘋狂。
狂吧,
盡情地狂吧。
很快,你們連哭都哭不出來了!
林北雙眼眯起,目光冰寒。
現在,就等警察趕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