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不影響後車的情況下我才會變道,如果會影響後車,那我就看人家讓不讓我,他讓我,我變道,再感謝一下,他不讓,那我就不變,我等下一輛車,總會有人讓我。”
“這才是正常變道,別人讓是情分不讓是本分。”
“至於你?”
林北冷冷一笑。
“你那不叫正常變道,不,更準確的說,你那都不能算是變道,你那叫特麼加塞。”
“加塞懂麼?”
“別人都排隊,就你聰明就你精明,你不好好排隊非要插隊加塞。”
“那出事故你擔全責就完事兒了唄,擱這兒逼逼賴賴幹什麼玩意兒?”
“在你佔用非機動車道和壓實線變道的時候,你就應該心裡有點逼數,發生事故肯定自己全責。”
林北對周朋這種人是半點好感都欠奉。
有些人開車就是這樣。
非常自私,完全以自我為中心,就圖自己方便,絲毫不會考慮其他人。
行唄。
你自私,你沒逼臉,你亂開車。
你違章,你違法。
這是交警的事兒。
普通老百姓也懶得管。
但你要是跟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剮蹭或者別的什麼事故,那肯定你自己全責啊。
怪不了任何人啊。
這還有什麼好糾結的?
咋了,駕駛證是買的啊?
這不純純欺負老實人麼?
這個社會上,拿駕照的人裡,少說也有六七成根本算不上“會開車”,只是“有資格駕駛機動車”,僅此而已。
就他們那拉胯得一逼的車技,就他們那貧瘠到可憐的開車思維,就他們那對道交法和責任劃分一竅不通的豬腦袋......
開車上路不是移動路障就是五星殺手。
這種人,你看似覺得離譜。
實際上你就看吧,路上到處都是。
你要開車上路半小時不罵人,算你牛逼。
要麼你心態好,要麼......你就是那個被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