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開口又被羅大狀駁倒。
根本不是對手,完全抵擋不住。
而且,羅大狀還不是單純防守,只要有機會,他就會反擊。
反擊的點,那也是有很多的。
比如,物業管家在業主群裡詢問,希望拋物者主動站出來承認錯誤,但李東強沒有。
接著,警察挨家挨戶調查走訪,李東強也並未配合。
再後來,林北都將整棟樓起訴了,李東強依然在裝死。
這些足以說明,李東強毫無認罪悔罪的態度,甚至企圖矇混過關,逃避法律責任。
再比如,李東強的父母上門威脅林北,強行闖入住宅,還動手打人。
甚至,李東強自己也找上門去,手持“兇器”,攻擊林北。
好傢伙,讓你取保候審,你毆打被害人是吧?
往小了說,這是認罪態度差。
往大了說,這就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了——企圖用暴力讓被害人不敢發聲,甚至是撤銷立案。
這性質可就嚴重了。
有這些情況在,還想減刑?
想屁吃!
......
如此種種,
只能說,李東強一家三口的騷操作實在是太離譜。
以至於,法庭辯論一開始,就近乎於一面倒。
張偉根本抵擋不住羅大狀那一波接一波的兇猛攻勢。
不是張偉無能。
實在是,隊友太傻嗶。
攤上這種隊友,你換了誰來都白扯。
這叫法庭辯論?
這簡直就是究極折磨!
而且,這場折磨還持續了挺長時間。
終於......
“咚——”
法槌敲響了。
法官陳忠漢宣佈,法庭調查結束。
張偉簡直有種熱淚盈眶,喜極而泣的感覺。
終於解脫了。
媽的!
太煎熬,太折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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