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表示,他當警察這麼多年了,還是第一次見到這種喊打喊殺的調解方式。
“你們是李東強的父母?”老李開口。
“沒錯!”林桂英大聲道,“我兒子小強,就是被這個小畜生陷害了,他還要讓我兒子去坐牢,你說這不是害人麼這!我們過來,就是想讓他別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
老李瞥了她一眼,道:“哦,你們兒子的那個案子我知道,就是我經辦的。這個案子,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不存在什麼陷害不陷害的,就是你們兒子,高空拋物,觸犯刑法。”
“啊這......”
林桂英尷尬了。
這時李福奎故意擺出一副難受的樣子,捂著肚子走過來,道:“警察同志啊,不管怎麼樣,小強都是我們的兒子,那我們做父母的,肯定不希望看到自己兒子去坐牢。我看你的年紀,應該也是當爹的了,你肯定能理解我們的想法。我們過來找他,也是想商量一下。我承認,可能我們態度有點激動了,可是拋開這些不談,難道他一個年輕大小夥,就能動手打我一個老人家嗎?我現在感覺頭暈氣短,呼吸不上來,我覺得可能被他打出毛病來了。這種人,簡直無法無天啊!”
老李撇了撇嘴。
心想,你們這倆貨啊,你說你們惹誰不好非惹林北,但凡惹的是別人,或許還真被你們拿捏了,可是不好意思,林北可不是好惹的。
老李道:“我剛才看了影片,你說他打你?”
“沒錯,他一腳踢在我的肚子上,差點把我踢得背過氣去。”李福奎連忙點頭。
老李問道:“那你知不知道什麼叫正當防衛?”
“啊?那是啥?”
李福奎顯然不懂。
老李又道:“那你知不知道什麼叫非法入侵住宅?”
“不懂。”李福奎再次搖頭。
“刑,你不懂,我給你說說。”
老李解釋起來:
“在我過憲法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這是人家的住宅,非請勿入,沒有得到主人的允許,你們是不能進來的,即便是進來了,主人讓你們出去,你們就得離開。”
“因為這是人家的住宅,他的權利是不受侵犯的。”
“你們強行闖入,已經是侵犯了他的住宅權,這就涉嫌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如果罪名成立的話,你們或許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老李略作停頓,接著道:“至於你剛才說,他打你?”
“監控拍得很清楚,他打你的時候,正是你要打他。”
“是你動手在先。”
“並且,他打你的時機正是你即將打到他的時候。”
“你還拿著椅子,這就是有兇器。”
“還喊著什麼‘打死你’之類的。”
“再者,他的反擊也沒有超出比較限度。”
“這些因素結合起來,這個就叫做正當防衛,我說的直白一點,他打你,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