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三年五年,就是三天五天都不行!”
“你,必須讓我兒子無罪。”
張偉一臉的無語,走上前說道:“林女士,這案子我跟你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無罪是不可能做到的,只能爭取減刑。我會努力,給李東強爭取到緩刑,這樣的話,至少是不用進監獄。”
“不行!減刑也好,緩刑也罷,都不夠!”林桂英情緒非常激動地大喊道,“我就這麼一個兒子,我怎麼能看著他去坐牢!?”
“我們花錢請你來,你就得給我們解決問題。”
“別想著敷衍了事!”
張偉:“......”
“李女士啊,真不是我敷衍。”
“如果能無罪,但凡有機會,我肯定願意盡力一試的。”
張偉無奈地說道:
“但李東強這個案子,是真的一點機會都沒有。”
“首先,證據確鑿,那啤酒瓶和花盆上,提取到了指紋,跟李東強的完美匹配。”
“其次,李東強自己在派出所也已經承認了,還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這就相當於他已經認罪。”
“這......”
“這咋可能無罪呢?”
“除非......”
林桂英眼睛一亮,瞬間捕捉到張偉話語中的重點,立刻問道:“除非什麼!?張律師,你有什麼辦法?”
李東強也激動喊道:“張律師,你是不是想到了什麼?快說快說,只要能讓我無罪,怎麼都行啊!”
張偉道:“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身是公訴案,但是呢,這次比較特殊,公安機關做了不予立案的決定,而被害人呢選擇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訴。而這個刑事自訴啊,就比較特殊了,只要能說服原告,跟他達成調解,讓他撤訴,那麼李東強根本都不需要上法庭,自然也能無罪。”
一聽這話,李東強頓時眼睛一亮,激動道:“好!這個辦法好!我們就去找他,我給他道歉,實在不行我再給他點錢!只要能讓他撤訴,怎麼都好說啊!”
李福奎和林桂英也都高興了。
看來,自家兒子,確實有機會。
有救了!
但張偉卻給興奮激動的一家三口潑了盆冷水,道:“三位,你們先不要高興得太早。”
“這個案子的原告,其實我之前有幾個案子,跟他打過交道。”
“怎麼說呢,這個人啊,性格比較倔,很較真,認死理。”
“想讓他撤訴,我說實話,真的很難。”
李福奎沉聲問道:“你跟他打過幾次交道?怎麼,難道這個人,也是律師?”
張偉搖頭:“那倒不是,他並不是律師,我跟他打交道的時候,他都是作為當事人的身份。”
張偉沒有展開多說,李福奎問了一句之後,也沒有多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