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看電視或者看小說,看到裡面有打官司的劇情,很多人都不會覺得有什麼特殊的。
即便是刑事案,也一般般。
甚至有時候判決出來只有個三五年,還會有種類似意猶未盡的感覺。
可現實中呢?
別說殺人搶劫那種重大刑事案了,哪怕就是個小案子,只要跟“刑”這個字沾邊,那就沒人敢不當回事兒。
6號樓1單元這些業主就是這樣。
不見棺材不落淚,不到黃河不死心。
前幾天還一個比一個桀驁不馴呢。
結果現在,一收到傳票,而且還是刑事案的傳票,瞬間都懵了個逼的了。
紛紛在群裡吆喝,質問。
物業辦公室。
小陳自然也是看到了業主群裡的訊息,也看到無數人在@自己。
他深吸一口氣,也是來脾氣了。
本來這幾天就因為自己的一些私事,很煩,結果現在這幫傻嗶業主還在那邊逼逼賴賴的。
小陳暴脾氣上來了,也不管什投訴不投訴的,直接在群裡開噴:
“你們跟我這兒叫喚什麼!?”
“我當初跟沒跟你們說,人家要起訴你們,讓你們有線索的給線索,能自證清白的趕緊自證清白。”
“可你們呢?”
“你們信了嗎?”
“還一個個的在群裡冷嘲熱諷,事兒是一件不幹的,風涼話是一定要說的。”
“但凡你們能配合一點,也不至於弄到今天這個地步啊!”
“哦,現在收到傳票了,你們著急了?那你們趕緊想辦法解決問題啊,在群裡嗶嗶嗶嗶嗶嗶的,就沒事兒了?@我幹啥?原告又不是我,被告也不是我!”
“你們現在,最好是自證清白,或者一起把這個人找出來,只有這樣,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小陳在群裡發了一大段文字。
說實話,要擱平時,他用這種態度跟業主說話,早就被業主噴得找不著北了。
但今天,卻沒人反駁。
因為他們已經顧不上這個了。
只想解決問題。
“@物業管家小陳,我那天身體不舒服去醫院了,一直到快天黑才回來,我有醫院的掛號、就診還有買藥收據這些證據,當時我根本不在家!而我家就我一個人,我都不在,那肯定不可能是我家扔下去的。”
“那天我跟1001的淑芬一起帶孩子去公園散步來著,@1001淑芬,是吧?”
“沒錯沒錯,我們倆帶著孩子去公園散步,還在那邊買了點奶油草莓。”
“那天我們全家都在外地,根本就不在杭城。我有地鐵乘車記錄,以及高鐵票這些證據。”
“天地良心,那小夥子差點被砸到的時候,我就在樓下,離得不遠,身上還濺了兩塊啤酒瓶的碎玻璃,我其實也算是高空拋物的受害人,這怎麼到頭來,我反倒成了被告了這......”
“......”
眾人這下徹底老實了。
一個個的趕緊在群裡說明情況。
先不管這些情況是真是假,最起碼,他們不敢再敷衍了事兒了。
見此情形,小陳冷哼一聲。
都特麼賤骨頭!
就得遇到狠人好好收拾一頓,不然這些人還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