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時間,一晃而過。
很快,來到了宣判的日子。
重新開庭,當庭宣判。
“咚——”
“全體起立!”
書記員大喊一聲,審判庭內所有人嘩啦啦站起來,看向法臺方向。
馬春香顫顫巍巍站起來,臉色緊繃,緊張得額頭直冒冷汗。
心臟更是“咚咚咚咚咚咚”地跳的很快。
趙瑞文和趙瑞武兄弟倆倒是看上去相對冷靜一點。
當然了,
他們的表現,並不能改變什麼。
陳忠漢手捧判決書,掃了一眼,沉聲宣讀:
“杭城濱江區初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對於被告人趙瑞文、趙瑞武、馬春香合夥搶劫一案,已審理完畢。”
“經查,被告人馬春香於X年X月在69平臺上接到被害人林北的搬家訂單,隨後趙瑞文和趙瑞武駕駛依維柯前往搬家......”
“到達目的地後,趙瑞文趙瑞武卻臨時加價,遭到被害人拒絕後,開車帶著被害人的私人財物離去......”
“被害人向康華街道派出所報案,派出所立案後迅速展開調查......”
“本案,事實清楚明確,證據確實充分。”
“現作出如下判決:”
“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之規定,被告人趙瑞文成立搶劫罪,數額巨大,情節嚴重,且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50000元!”
第一份判決出爐。
趙瑞文,獲刑十年!
聽到這個結果,他的臉色“唰”的一下就白了。
陳忠漢繼續宣判。
“......”
“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之規定,被告人趙瑞武成立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50000元!”
趙瑞武同樣獲刑十年!
本來,他是從犯,應該可以獲得一些減刑。
但他在法庭上的表現著實糟糕。
相當於抵消了從犯的減刑,被判了十年。
最後是馬春香。
她的情節倒確實沒有趙瑞文趙瑞武倆兄弟那麼嚴重和惡劣,畢竟說到底,沒有直接參與到搶劫中去。
最終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
三個人。
兩個十年,一個七年。
這個以搬家公司為幌子,打出低價吸引顧客,然後坐地起價,威脅客戶,最終甚至犯下了搶劫大罪的犯罪“團伙”,終於徹底覆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