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沒有證據倒並不是因為這些。
只是單純的菜。
一個沒有經驗的菜鳥,壓根兒就沒想到這兒。
所以說,趙瑞武翻臉那也是情有可原的,你們給自己找的都是經驗豐富的精英律師,結果到我這兒……居然就是個毛都沒長齊的菜鳥。
這事兒擱誰身上,誰願意啊?
所以才發生了趙瑞武臨場背刺的情況。
……
“都沒有證據嗎?”
陳忠漢頗為意外,“那關於誰是主犯誰是從犯,可以展開辯論了。”
張偉率先起身說道:“在這場犯罪行為中,我方當事人馬春香女士毫無疑問是從犯。”
雖然張偉提前沒有準備證據,也沒有準備什麼答辯狀。
但身為一個經驗豐富的律師,這種臨場應變能力肯定是具備的。
所以即便是毫無準備,但張偉依舊能應對:
“我方當事人在‘文武兄弟搬家公司’裡的職位是客服,她只是負責透過網路平臺與客戶聯絡溝通,約定路線價錢之類的。”
“並沒有直接跟車。”
“更加沒有直接參與搶劫!”
“所以,我方當事人是從犯。”
“反對!”
張偉話音剛落,陳大林便提出反對。
雖然這個案子是張偉介紹的,但陳大林也絕對不會故意放水。
放水,既有違律師道德,對當事人不負責。
也是對對手的不尊重。
這一點,陳大林和張偉是有共識的。
所以即便兩人私下裡關係不錯,但只要上了法庭,那就是對手。
全力以赴,是對對手最大的尊重。
陳大林說道:“3號被告人馬春香可不單單是客服,從三人的聊天記錄以及資金往來可以看得出來,在這三人中,其實是馬春香佔據主導地位。”
“話語權最大,分紅最多。”
“她才是同案犯中地位最高的一個。”
張偉立刻反駁道:“資金流水並不能說明什麼,趙瑞文給馬春香頻繁轉賬就是因為後者是主導地位嗎?這只是夫妻關係中,老公給老婆‘上交’工資的性質。相信不少已婚朋友都有這樣的經歷,不能因為這個就武斷地認為我方當事人是主犯!”
陳大林也立刻道:“從聊天記錄中透露出來的資訊來看,馬春香確實佔據著主導地位……而且搶劫案的被害人的人選,也是馬春香在網路上篩選後確認的。”
張偉繼續反駁。
陳大力不甘示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