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照例詢問辯護人是否質證。
辯護人依舊否認。
隨後,
法官道:“現在主要圍繞三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起到的作用進行法庭調查,公訴人,你有證據要出示嗎?”
趙凱旋緩緩搖頭:“公訴人沒有新的證據要出示,目前的證據和我們掌握的情況,只能得知,這三名被告人中,3號被告人馬春香主要負責在網路平臺上篩選下手物件,1號被告人趙瑞文、2號被告人趙瑞武則負責實施具體的犯罪行為。另外,調查三人以往違法所得的分配和流向可以發現,以1號、3號被告人被告人為主,2號被告人趙瑞武拿的比例小。”
公訴人的話,似乎比較傾向於,1號被告人趙瑞文和3號被告人馬春香是主犯,而2號被告人趙瑞武是從犯。
他話音剛落,馬春香就急了。
“你可不能亂說話!”
“什麼叫我們拿的錢多?那......我們拿錢多並不是說我們就是主犯!”
“完全是因為......呃......因為......”
馬春香磕巴了半天,終於想到了說辭,大聲道:“那是因為裡面包含了趙瑞武的住宿費和飯錢!”
“沒錯,趙瑞武住在我們家,他不得出房租啊?”
“他還在家吃飯,那可都是我做的,他這麼老大個人了,總不能吃白食吧?”
“所以我就從他的收入裡面扣掉了房錢和飯錢。”
“你不能單憑這個,就說我們是主犯,這不對!”
馬春香聲音尖銳,語速極快。
生怕被打成主犯。
她話音剛落,趙瑞武立刻就開口反駁:“放你的狗臭屁!”
“房費......這房子是我爹留給我們兩個的,我也有份!我住我自己的房子,給你交什麼錢?”
“再說了,物業費,水電費,網費,大部分時候都是我交。”
“這還不夠?”
趙瑞武大聲道:“至於飯錢,你也有碧蓮說話!”
“買菜買肉,是我出錢吧?”
“油鹽醬醋,是我買的吧?”
“鍋碗瓢盆,也是我對吧?”
“哦對了,還有燃氣費,也特麼是我出的!”
“你不過是伸了下手,做頓飯而已,我還得給你出飯錢?”
“那你怎麼不給我買菜錢,調料錢,鍋碗瓢盆的錢?”
“啊?”
“懆稱馮的!”
趙瑞武越說越氣,直接破口大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