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邊。
馬春香雖然沒有直接參與搶劫,但她可並非置身事外的。
違法所得的錢,她有份兒吧?
只要這錢跟她有關係,那她就跟著案子脫不了關係。
更何況,
馬春香可是“客服”。
她負責跟客戶溝通,也負責篩選下手物件。
這案子,肯定少不了她一份。
所以馬春香也在另一間訊問室內,接受訊問。
“警察同志,你們別嚇唬我,我雖然讀書不多,但我也懂點法!”
“搶劫?”
“開玩笑!”
“我們可是有營業執照,在工商局登記過的正規搬家公司,賺的都是合法的錢。”
“憑什麼說我們搶劫?”
馬春香大聲嚷嚷著。
“就算我們收費稍微貴了一點點......”
“可那又怎樣!”
“收費貴被人說搶劫,這只是一種誇張的手法,又不是真的搶劫!”
“外面賣東西賣得貴的,多了去了,也沒見誰被抓走啊。”
馬春香顯然並沒有意識到他們乾的那些事兒的性質,還在這裡,理直氣壯地大喊著。
負責訊問馬春香的民警沉聲道:“馬春香,如果只是收費貴了一點點,我們會把你們抓回來麼?”
“收費問題,撐死了就是個民事糾紛,消費者找我們的效果,或許還不如找工商局,或者打消協熱線。”
馬春香道:“對啊,你也說了,民事糾紛啊,那你這是幹啥呢?放我出去啊!”
民警道:“收費不是重點,重點是趙瑞文和趙瑞武倆人,不顧對方反對,強行將別人的東西拉走。”
“這不是搶劫是什麼?”
馬春香連忙道:“這不對吧!我們可是專門諮詢過律師的,人家說這不犯法,這叫什麼留什麼權的......”
“留置權?”民警提醒了一句。
“啊對對對!”馬春香連連點頭,“就是留置權!你看,你也知道,那就說明我們沒犯法啊。”
民警搖了搖頭。
“法律上確實有留置權這個概念,但是不好意思,在這個事件當中,你們並不適用留置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