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言之,
郝春的行為,已經滿足了誣告陷害罪構成要件!
他很可能因為自己的愚蠢做法,多一條罪名,多幾年刑期。
雖然張偉也非常煩這個傻逼當事人。
但煩歸煩。
再怎麼說,他都是自己的當事人。
這層關係是改不了的。
試想一下,郝春本來被起訴誹謗罪,頂多判三年,結果最後判決結果出來,他竟然被判了四五年......
別人會怎麼想?
這就跟“幫一個被判了二十年的人辯護使其免於二十年有期徒刑”的謠言一樣。
在人云亦云之下,真相往往會被掩蓋。
張偉甚至可以想象得到,這個案子結束之後,大概會出現“張偉幫一個被起訴三年的人辯護,結果最終判了五年”之類的傳言。
他的名譽會受到極大影響。
張偉自然不希望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
然而,
此時的郝春,就好像一個溺水的人,好不容易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他才不管這根稻草到底能不能救命,只是在求生欲的刺激下,拼命地拉扯,拼命地拽......
咬死不鬆手!
“法官大人,我承認,我說的那些話是假的,評論......是我發的,不是我侄子。”
“但我真的不是故意欺騙法官,是張偉讓我這麼說的。”
“他說這樣可以脫罪。”
郝春情緒激動,大聲喊著。
“張偉是律師啊,他懂法,我又不懂。”
“我肯定是律師怎麼說我就怎麼做。”
“我根本不知道這是什麼性質,也不知道會有什麼後果。”
“請法官大人明察,真的不是我的本意。”
郝春說完,還沒等張偉說什麼呢,其他八個人也都紛紛叫嚷起來。
“沒錯沒錯,我也是張偉慫恿的!如果不是他教我,我壓根兒想不到還能這樣。”
“法官大人啊,我也是病急亂投醫,錯信了張偉的鬼話,我現在就是很後悔。”
“我完全是被張偉騙了,他說這麼做沒問題,我也是傻,竟然真的信了他的鬼話......”
“法官大人,我確實欺騙了你,但我其實也是受害者,我也是被張偉騙了,要怪, 你就怪張偉吧,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
昔日冥場面再現。
此前庭審,郝春帶頭,其他人跟上。
今天依舊,郝春帶頭,其他人跟上。
在這位帶投大哥的帶領下,這群傻逼,在作死的道路上是越走越遠,一去不回頭。
張偉氣得渾身顫抖。
簡直要炸了。
M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