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她犯了錯,但還請合議庭看在我方當事人還是學生的份上,對其從寬處罰。”
學生!
這個身份,確實特殊。
這也是合議庭不得不考慮的因素。
如果判決不妥當的話,可能會引發一些社會問題。
而張偉,便是著重於此,希望用徐憶雪學生的身份,為其爭取利益。
但是在此之前,還需要邁過一道關隘——羅大狀。
羅大狀已經站起來,開始反駁了。
“學生又如何?”
“難道就因為它是學生,所以犯了法,就能得到特殊關照?”
“這是什麼道理?”
張偉立刻道:“她還年輕,只是誤入歧途......”
羅大狀反駁道:“她已經20歲了,早已成年,心智成熟,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20歲和30歲、40歲都是一樣的!”
張偉:“我方當事人接受高等教育,未來步入社會,肯定會為社會做貢獻,不應該將其扼殺在搖籃裡!”
羅大狀反唇相譏:“既然接受的是高等教育,那就更應該遵紀守法,明辨是非,恪守道德,待人友善!”
“高等教育可沒有教它輕信網路謠言,失去自我判斷能力。”
“高等教育也沒有教它在網路上對一個素不相識的人說出那麼惡毒的詛咒!”
“哼!如此一個不分是非黑白,道德品質敗壞,法律意識淡薄的人,你指望它給社會作什麼貢獻?”
張偉:“經過這個案子之後,我相信,我方當事人肯定會接受教訓,改過自新,重新做人!”
羅大狀:“我也希望它能夠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所以我建議合議庭嚴判!讓它得到應有的教訓,讓它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只有這樣,才更有可能改過。如果這次草草了之,或許下次還會再犯!”
張偉:“我覺得......”
羅大狀:“反對,我認為......”
......
倆人展開激烈交鋒。
張偉明顯不想放棄認輸,從各個角度為徐憶雪爭取減刑,而羅大狀則是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嚴密防守,不露絲毫破綻。
幾乎是張偉的辯護詞剛說出來,羅大狀就立刻進行反駁。
而且反駁的法律依據和角度,都是非常致命的。
林北看得出來,張偉盡力了,而且他的實力也不錯。
但......
畢竟雙方存在著硬實力的差距。
而且這個案子本身就是優勢在原告這一方。
所以張偉全程都被壓著打。
終於,
陳忠漢敲響法槌,宣佈這個案子的法庭調查就此結束。
張偉長出一口氣。
有種解脫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