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大狀的聲音再度響起:
“透過這個影片可以看到,這幾個被告人在開庭前依舊對被害人進行辱罵威脅甚至是詛咒,足以見得,它們毫無愧疚之心,毫無悔改之意!”
“在法庭上,場面話說得好聽。”
“可它們心中對被害人卻恨之入骨,好像它們才是被害人,而真正的被害人彷彿對它們施暴了一樣。”
“這樣的人,憑什麼認定它們有悔罪的態度?”
羅大狀話語鏗鏘,聲音洪亮。
以一種近乎於勢如破竹的強勢姿態,粉碎張偉的減刑辯護。
“此外,方才辯護人聲稱3號被告人是受到了矇騙,被1號被告人和2號被告人誤導,這才犯下錯誤。”
“實則不然!”
“首先,1號被告人和2號被告人釋出誹謗影片的時候,全程沒有任何證據,單純只是在單方面講述,3號被告人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應當具有最基本的判斷能力,而不是人云亦云,輕信謠言!”
“並且,被害人曾主動聯絡3號被告人,說明情況,希望她刪除影片並道歉。”
“如果說在此之前,它不知道真相的話,那在被害人私聊之後,它已經知道了真相,卻依舊我行我素,甚至,還在私聊中繼續辱罵被害人。”
“這又是什麼行徑?”
羅大狀連珠炮一般發言,然後看向法臺。
“關於這一點,審判長,我申請出示證據。”
陳忠漢點頭:“同意出示證據。”
羅大狀將一份小紅豬私聊對話記錄交給書記員,當庭投影展示。
聊天記錄足以支援羅大狀剛才所言。
趙香蘭那醜惡的嘴臉,以及對法律的蔑視,溢於言表。
“從這份證據也足以證明,3號被告人並非受人誤導和蠱惑,它分明是知道實情,卻依舊侵犯我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這足以體現其具有強烈的主觀惡意。”
“所以,我反對辯護人的減刑建議,希望合議庭對3號被告人從重判處!”
形勢愈發不妙。
但張偉經過前兩次的錘鍊和敲打,不光是跟羅大狀這樣的猛人交鋒的經驗增加了不少,而且也增長了應對傻嗶當事人的心理準備和經驗。
韌性還是有的。
張偉並沒有輕易言敗——畢竟這場的勝負太關鍵了,陣地絕對不能隨隨便便就放棄!
張偉連忙開口,從另一個角度進行找補:“我方當事人在被害人私聊的時候,沒有停止侵權,那是因為當時它並不能確認對方說的是實情,再加上當時比較忙,也沒有可以去調查瞭解......但是,在收到傳票,知道真相之後,我方當事人及時刪除影片停止侵權......”
羅大狀立刻起身反駁:“我方當事人私聊3號被告人之後不久,1號被告人和2號被告人便刪除侵權影片並且釋出內容進行澄清以及道歉,但3號被告人依舊不為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