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雞儆猴?那對雞不公平。”
“要殺,就連雞帶猴,一起殺!”
“凡是網暴我的,只要達到刑事追責的標準,就必須讓TA站到法庭被告席!”
聞言,
羅祥朗聲大笑。
“哈哈!好!”
“林老弟,既然你決定了,那我們就放開手腳,大幹一場。”
“不過我需要提醒你一下,打官司可是很費錢的,你得做好準備。”
“這個我懂,早就準備好了。”
林北自信滿滿地點頭。
畢竟也是打過官司的人了,這些事情,他自然知道。
打官司嘛,除了要花錢請律師之外,還需要承擔其他的訴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
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以及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
這麼一套算下來,大幾千甚至上萬都很正常。
要不說打官司成本高呢。
先不說其他的,光是這不菲的訴訟費用就足以勸退很多人。
如果換做以前的林北,還真不一定捨得拿一萬多出來打官司。
但今時不同往日。
別的不說,光是啟用遛狗不牽繩和網路誹謗這兩個事件,就有二十萬現金進賬。
打一場官司還不是小意思?
“不不不,我想,你可能搞錯了什麼。”
羅祥搖搖頭道:
“這個案子比較特殊,看似一個案子,實則是很多個案子。”
“因為那些網暴者相互之間並無聯絡,都是獨立的被告人,需要單獨起訴。”
“你每起訴一個人,都需要單獨承擔一筆訴訟費用。”
羅祥看著林北解釋道:“假設一筆訴訟費用是一萬,那麼你起訴十個人就是十萬,起訴一百個人就是……一百萬!”
“嘶!”
林北倒吸一口涼氣。
這倒確實是個棘手的問題。
沒辦法,誰讓這系統是個弱雞呢。
別的系統一上來就送全球限量跑車,或者上司公司股份啥的,直接一步到位,走上人生巔峰。
可到了林北這兒……
這弱雞系統滿打滿算也才爆了三十萬金幣。
雖然以林北的經濟狀況來說,三十萬也不算少了,但如果要大幹一場的話,無疑會顯得捉襟見肘。
最多才能起訴三十個人,這,很難讓人滿足啊。
林北有些發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