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林北並沒有系統學過法律。
但沒見過豬跑,難道還沒有吃過豬肉嗎?
在當今這個網路發達,資訊爆炸的時代,不經意間就能漲各種姿勢。
對方乾的這種逼事兒,妥妥的誹謗。
不過具體細節,還是得上網好好搜尋查詢一番。
很快,有結果了。
利用資訊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選、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就構成誹謗罪。
情節越嚴重,刑期越高。
換言之,
誹謗資訊的傳播量越大,影響越大,誹謗者就越刑。
封頂三年不愁吃喝。
流量加熱卡?
妙啊(‾◡◝
林北嘿嘿一笑,思路已然清晰。
不過在此之前,還有個至關重要的事情要做——取證!
那篇微博本身熱度就挺高,再來1000萬流量砸下去,上熱搜基本是板上釘釘的,而且排名估計也低不了。
萬一到時候拿不出證據……
那可真就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
林北可不想玩火自.焚。
所以在使用流量加熱卡之前,必須保證自己手裡有充足的反殺證據。
想到這裡,
林北立刻起身跑回車裡。
現在正規計程車、網約車,都有車內監控,為的就是發生糾紛或者意外情況的時候,能有個依據。
這不就派上用場了?
很快,林北就把那段監控導了出來。
從任君美上車,到她下車離開。
完完整整記錄了整個過程。
當然也包括到達目的地後,任君美跟林北那段扯皮的對話。
除此之外,
林北跟著任君美上樓的時候,保險起見,還拿手機錄了影片。
“雙保險,這下妥了!”
“看老子怎麼爆殺你!”
證據在手,林北不再猶豫,直接使用流量加熱卡,作用於任君美那篇誹謗微博。
於是……
在某種神秘力量的加持下,那篇微博熱度狂飆!
……
迎春小區,出租屋內。
“啊啊啊啊啊!”
“氣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