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執承當然不會告訴她,為了獲得這個跟她在一起兼職的機會,他五分鐘前消費了五萬塊。
我白了他一眼,同時也小心提防了一眼身後,“你到底跟她說了什麼?”
鍾執承攤攤手,“沒說什麼啊,就說了我喜歡你,我要追求你。”
我白他白的更厲害了,我就知道從他嘴裡說不出什麼好話出來。
“追求你個大頭鬼,你是不是想害我失業啊?”
“怎麼會?”鍾執承甚覺無辜,“我知道你很珍惜這份工作,所以我申請來陪你了。”
陪我?他當這是什麼地方啊?他又當我在做什麼?
我是在工作在掙錢,他來了,除了影響我聲譽,影響我工作,根本起不了其他作用。
奇怪的是,他申請了,劉玉霞就同意了?
她不是說現在店裡生意一般,不需要再招人嘛?
而且鍾執承都跟她說了,他喜歡我,她怎麼還會留他,更甚至於讓他跟我一個班?
“劉玉霞面對你的申請,輕易就同意了?”
以我對劉玉霞的瞭解,她應該不可能同意的,換做任何正常老闆都不可能同意的。
儘管他已經質問了我這樣直呼老闆娘的名字好嘛,但我還是沒想過改回來。
輕易?怎麼可能?人家腦子又沒壞。
不過這其中的艱難程度,他並不打算告訴她。
告訴她幹嘛呢,除了被她罵一句,鍾執承,你有病吧,他想不到她還有其他更好的反應。
與其這樣,他還不如不告訴她,讓她自個瞎琢磨去。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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