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也沒有做什麼過份的事。”
鍾執承自認為他們也沒做什麼逾越的事情,他就是單純的想送杯奶茶給葉琳喝,這犯法嗎?這影響到她店裡什麼了嗎?
如果確切影響到了,也沒關係,她告訴他,損失多少,他來賠就是咯。
什麼才叫做過份的事?他今天只是過來送杯奶茶,明天再來送束花,後天再來個現場告白,她的店還要不要開了?她的生意還要不要做了?她的錢還要不要賺了?
“如果你不想葉琳失業,我勸你以後除了買奶茶,還是不要來了。”
劉玉霞也不跟他拐彎抹角,如果他後面還這樣來找她,原諒她可能就不能留葉琳在這裡上班了。
像葉琳這樣的大學生兼職太好找了,她不會因為一個葉琳,就耽誤自己家店的生意的。
鍾執承沒有受她威脅,而是突然看著在前臺忙碌的葉琳身影問道:“你們這店裡還招人嗎?”
她這“偌大”的店裡就葉琳一個人在忙乎,那她每天得有多孤獨啊,要是他能陪她一起在這裡上班就好啦。
“不招了,怎麼了?”
他問這話幹什麼?他也看到了,她的奶茶店不是很大,生意也是馬馬虎虎,所以有三四個工作人員就夠了。
“我能應聘到你店裡上班嗎?”鍾執承不缺錢,也對兼職沒興趣,他之所以提出這個要求,完全是為了能和葉琳在一起上班。
劉玉霞是個不為美色所動的人,儘管眼前這個小夥子長的挺帥,但是原諒她的小店面已經留不下多餘的人了。
再說了,他說他喜歡葉琳,就算她店裡還缺人,她也不會放任他和葉琳同時都在她店裡上班的。
“不好意思,我們店裡不招人了。”
或許是料到這個回答了,鍾執承不慌不亂的說道:“我可以不要工資,免費給你兼職。”
不要工資?免費?天底下竟有這等好事?
劉玉霞心裡剛開始是喜的,不過一想到他這樣做,十有八九是因為喜歡葉琳想要追她,所以才不要錢在她店裡幹,她又瞬間高興不起來了。
不要工資固然是好事,但是他喜歡葉琳這件事,她是怎麼都不能接受的。
準確的說,是她不能接受辦公室戀情。
雖然說她這裡不是辦公室,但要是把他留下,他和葉琳不就是同事關係了嘛?
兩個員工一邊上班,一邊談戀愛,這能把工作做好嗎?
“那我也不能要你。”劉玉霞權衡了一下利益關係,最終還是做出了捨棄他的決定。
不捨棄他可以,那葉琳走人。
反正他倆之間,無論如何,她只能留一人。
鍾執承知道她的考量,不過他還有辦法,“如果我要參股你的奶茶店呢?”
參股她的奶茶店?這是什麼意思?是她以為的那個意思嗎?
“你的意思是,你要投資我的奶茶店?”
鍾執承喜歡跟聰明的人打交道,因為這樣就不用費心解釋太多,“是的,你這個奶茶店投資了多少錢,我可以出三分之一的錢,或者兩分之一也可以,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可以來你店裡跟葉琳一起上班。當然了,這期間,我還是像我所說的那樣,我不要你一分錢工資。如果你實在想給我,你可以考慮把錢加給葉琳。”
劉玉霞笑了,這個男生年紀小,口氣倒不小嘛。
投資她的店?他數清楚了他銀行卡里的錢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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