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都超過了他們都居住範圍了,頓時對於之前條款的怨恨消失了不少。
於是,大家紛紛表示接受。
就這樣,愛德華陛下憑空得到了五分之四的愛爾蘭土地,而凱爾特人部落也感到滿意,一片皆大歡喜啊!
但,所有的部落想不到的是,目前的人口,土地當然可以容納,甚至還富餘。
而要是幾十年後呢?人口大增怎麼辦?所有人都想不到。
“所有的貴族都有必要繳納賦稅給總督府,伯爵每年一百張羊皮或者一百英鎊……”
“所有的貴族之間不得擅自鬥毆,交戰,違背的抹殺!”
“所有的貴族都不得擅自更改封地面積,違者抹殺!”
…………
就這樣,條條框框十六條法律,嚴格規定了愛爾蘭島的秩序,也賦予了貴族們責任和義務。
這也成為了愛爾蘭島的貫穿律法,愛爾蘭人也習慣稱為國王與愛爾蘭人的協約。
但,對更多的聯合王國人士說,《都柏林法典》還是最為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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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難為我們的國王陛下,在如何統治愛爾蘭設想上,絞盡腦汁。
封建制?郡縣制?還是殖民制,再或者軍隊直轄的軍區制?
這些都在國王的腦海中一一閃過。
最後,無奈中,他想到了內閣,這個聯合政府首腦機構。
經過內閣幾天的商討,再結合愛爾蘭實際情況,選擇了封建制和郡縣制相結合的方式。
也可以稱作:一島兩制
在凱特人所佔據的五分之一的地方,實行加強版的中世紀封建制。
在移民們佔據的五分之四的地方,實行郡縣制。
也就是說,各管各的,互不衝突。
如此一來,整個愛爾蘭島就和平了。
只不過,十萬人佔據五分之四的愛爾蘭島合不合適的問題,愛德華並沒有管,也更不會提醒那些部落人口增長後的煩惱。
但,讓愛爾蘭島凱爾特人從奴隸制,重新回到了,不,是直接來到了封建制,這真是功德無量。
愛德華陛下覺得,自己幫助凱爾特人從愚昧直接拯救到了文明,功勞很大啊!
這時候,內閣很識趣的彙報,想為他加一個“愛爾蘭征服者”的頭銜,態度還很堅硬。
愛德華無奈之下,只能接受,雖然他沒有去過愛爾蘭一次。
原先還有個“蘇格蘭征服者”的頭銜,不過考慮一下蘇格蘭貴族的感受,愛德華沒有接受。
畢竟,蘇格蘭已經與英格蘭連為了一體,也是聯合王國的主要支點之一,起這個頭銜,很打人家臉,容易惹仇恨。
不過,對於愛爾蘭征服者這個頭銜,聽上去也不錯。
愛德華陛下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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