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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聲的撂下這句話後,法里斯面前露著一絲冷笑,看著底下議員們的變色的表情,心裡越發的不屑。
而底下議員們心裡卻打起了鼓,不在當時,是不瞭解倫敦塔在人們心中的地位的。
倫敦塔始建於1078年。它在歷史上既作過王宮,也作過法院,後來又是一所監獄。倫敦塔佔地7.2公頃,周圍用巨石築成一道厚實的城牆。城牆上有許多炮臺、箭樓,四周是一條又寬又深的護城河。這種地方你要跑的話,只能是自找死路罷了。
作為國王的御用監獄,能夠關押在這裡的都是有名的政治犯。比如愛德華四世的兒子愛德華五世和約克公爵,甚至連伊麗莎白公主都曾被瑪麗一世打入倫敦塔。
這還沒什麼恐怖的,最關鍵的是,這裡不僅有酷刑,而且進來之後的,基本上就不要打算出去了,不是一直待到死就是被殺,能夠出去的不過是寥寥幾人而已。
甚至伊麗莎白公主能夠出來,都是因為瑪麗一世去世後沒有留下繼承人,作為都鐸王室唯一的繼承人,她是一定要出來的。
如果非要打個比方的話,倫敦塔就相當於明朝錦衣衛的詔獄,也就是民間傳說中的天牢。
這也難怪這些議員們臉色難看了,而且一旁的莫爾爵士也是皺起眉頭,厭惡的表情。
這還是一位大臣明目張膽地向議員們進行威脅,間接威脅,這帶給人一副極大的震懾。
當然,想讓人做事就要一手大棒一手蘿蔔,這樣才有效。
“作為補償,國王陛下認為,議會有權監督樞密院的執行情況,有權向國王彈劾任何官員,只要證據確鑿,國王陛下就會進行稽核,進行罷黜或者懲罰!”
作為補償,愛德華將監督權給了議會,這在歷史上是沒有的。
當然,這麼做愛德華還是有自己的思慮的。
第一,官僚機構建立後,必須要有強力的監督機構,而目前來說,官僚體制內的監管成效不大,非常容易腐化。
而作為獨立的機構,議會很明顯符合這個角色,他裡面的成員都是城市的市民以及地方的紳士騎士,能夠被地方選上來的,肯定是精英,監督效果很大。
第二嘛,就是為了讓議會給議會找點事幹,讓他們站立到國王這一陣營來,成為國王統治的輔助。
要知道,議會成立的目的就是為了限制王權,而要是給它轉移目標的話,讓他們對付官僚的話,那麼就沒有精力限制國王,反而會成為王權的助力。
而且,這樣的成功率很大。議會里的議員都是地方的精英人士,他們不像貴族一樣可以直接參與政治,而議會就成為了他們參加政治的唯一人選。
在十六世紀初,下議院才兩百九十六人,到了世紀末,卻達到了四百六十二人,地方精英們越來越熱衷與進入下議院,參與政治。
而愛德華卻決定給他們更大的權利,這有更多的特權。
除了言論自由,豁免權,以及自行處分外,愛德華還要給他們一些。
“而且,為了更好的讓諸位議員先生們為國王陛下效勞,每個月,國王陛下將會從國庫和王室裡取出一些資金作為諸位的津貼!”
“並且,國王陛下不僅會確立議員先生們的言論自由權和豁免權以及自行處分權,再加上可以直接求見國王,以及秘密提交信件的權利!”
帶著高昂的姿態,法里斯繼續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