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了這些事,愛德華就將開墾荒地的全部事宜交給了霍華德管家,反正這也是他的分內之事。
愛德華就啟程前往格洛斯特郡的休德利堡,還帶著二十個騎士,以及露西露娜姐妹倆。當然了,還有傻乎乎的亞瑟小白馬。
事實上,愛德華前去的時候,凱瑟琳王后與托馬斯.西摩已經定婚了,在法律上已經是夫妻了。
一個月之前的三月二十日,天空的太陽顯得很柔和,凱瑟琳懷著忐忑的心情與西摩男爵來到了休德利堡的教堂。剛下馬車,她不自覺地牽著托馬斯的手,緊緊地抓著。
要知道,她已經結了三次婚了,這次算上第四次了,而且還是以國王的王后身份與一個男爵來教堂定婚。
應凱瑟琳.帕爾的要求,托馬斯沒有邀請太多的人來參加他們的定婚儀式,只有他的哥哥薩默塞特公爵以及公爵夫人,還有凱瑟琳的弟弟——帕爾公爵。
此時,在教堂的門下,教堂神父早已身穿襟帶和白色的法衣在門廊下迎接。
神父身上所穿法衣的法衣是有講究的,白色代表著純潔和潔淨。
走進教堂之後,教堂的神職人員對要訂婚的二人進行身份驗證,記錄他們二人具體的個人資訊,隨後,問他們一些問題,還是要再次確認二人是自願結婚的。
這是一個年輕的小夥子,似乎見過凱瑟琳王后,對於她的到來還是有些吃驚,用手輕撫著胸膛,平復了一下心情
,才用不緊不慢的語氣問道:“凱瑟琳.帕爾女士,如果神聖教會同意,你發誓答應和托馬斯.西摩男爵結婚嗎?”
凱瑟琳鎮定的回答著:“我保證。”
“那麼,托馬斯.西摩男爵,如果神聖教會同意,你發誓答應和凱瑟琳.帕爾女士結婚嗎?”。
“我願意!”西摩男爵的聲音很是肯定,也很洪亮。
當確定二人結婚的意志不在動搖,神職人員便會用拉丁語祝福他們二人說:“我以聖父聖子聖神的名義為你們訂婚,阿門。”
祝福之後,未婚夫妻便會交換戒指。
西摩男爵從手指上摘下戒指,戴到凱瑟琳的手上並說:“女士——憑藉這枚金戒指你就明白了,我歸你所有——我永遠忠誠的愛。”相應地,凱瑟琳也從自己的手指上摘下戒指以同樣的口吻,戴到西摩男爵的手上。
訂婚儀式的舉行不是簡簡單單地說向別人宣佈說我要娶你為妻就成了,它更代表著一種權利,雙方對彼此的忠誠和守護,訂婚的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是可以隨便中止的。
訂婚的兩個人也不是像今天要到婚姻登記處登記,而是要到當地教堂的神職人員處登記。
當時的教會在這方面確實也扮演著類似政府機關的職能,神職人員既作為現實見證婚姻的作證人,同時也代表了上帝的祝福者。
而另一方面,二人既然在上帝面前許下誓言,就不會輕易在後期的生活中違反自己當初許下的諾言,教會始終是婚姻誓言的見證者和扞衛者。
在中世紀,更操蛋的是,這樣的訂婚儀式一完成,並不標誌著二人可以立即馬上結婚。
這樣的訂婚其實只是結婚的第一重保證,那麼第二重保證是什麼?那就是訂婚之後為期40天的“結婚預告期”。
40天的數目是一個特別的含義,也是一個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