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又一次的幾乎要追上時,兩車之間的距離緊緊相隔五六米遠,蘭德爾再一次的朝著那個人伸出了中指。
那人也不含糊,右手握槍伸出了窗外,對著前面的車快速的開了三槍。
歐美的車子駕駛位都是在右邊的。
前面的蘭德爾在第一時間就在後視鏡內發現了槍口,他大驚失『色』。
槍械,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個威脅,對他蘭德爾來說也是。
他的專長是偷車,對槍械只能說是略懂一二,並不是精通槍械,所以,在看到的時候有些吃驚。
他趕快打方向盤,野馬劃出了一個弧線,躲過了第一顆子彈。
後面的人顯然是十分精通『射』擊的,他早已算準了野馬車的躲避路線,在開第二槍的時候就是朝著車胎即將躲避的方向『射』去的。
啪的一聲,子彈將野馬車車胎『射』爆了。
車子更加的晃悠了。
第三槍,後面的人想給蘭德爾一個警告,所以他開槍特意朝著蘭德爾腦袋旁邊『射』去。
在車子顛婆的剎那,蘭德爾只覺得耳朵一疼,臉頰上一熱,憑著本能蘭德爾知道,他肯定是受傷了。
已經爆胎的野馬在街上滑行了一段距離後,撞上了旁邊的一個交通設施,發出嘭的一聲。
蘭德爾在車內被撞的七暈八素的,有些懵了。
保時捷急剎車,停在了野馬的旁邊,那人從車上走了下來,站在了野馬車的旁邊。
車子的引擎已經冒出了白煙,蘭德爾慢慢的將腦袋從方向盤上抬了起來,看著身旁的人。
那是一個站的筆直的年輕人,穿著白『色』的襯衫,打著髮蠟,臉上沒有一絲的笑容,很嚴肅的樣子。
白襯衫手裡拿著一把帶著消音器的手槍,他將蘭德爾從車上拽了下來後,看了看自己的座駕,損壞並不是,爆了胎又撞了一下,車身並沒有太大的損傷。
白襯衫慢慢的抬起手臂,將黑洞洞的槍口對準了蘭德爾說:“記住,誰都不能偷我的車,明白嗎,你會為此付出代價的。”
說完後,嘭的一槍,子彈從槍口『射』了出來。
71萬字了,真不容易,寫了兩年了,對於兼職來說,也是夠慢的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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