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還沒結束,也幸好天氣不錯,我們都換上了單薄一些的棉衣,換下了羽絨服。
我跟藍藍倆出門後,快到表叔家,我有些猶豫了,藍藍說還是過去吧。我嗯了一聲,來到表叔家,家裡只剩下英叔跟萬芳。
英叔正穿著毛衣擼著袖子在外面幫表叔劈柴。
萬芳則坐在旁邊帶著耳機聽磁帶。
我喊了聲英叔,他問我氣消了?我說氣消了。萬芳看到我跟藍藍後摘下耳機氣呼的嚷嚷著:不是都走了嗎?還來幹啥?
我看到英叔在旁邊也不好意思對她發火,沒想到藍藍卻不願意了,她看了眼英叔後說:我跟橙子這是來表叔家。
萬芳牙咬的咯吱咯吱響,英叔無奈的搖了搖頭。
我問英叔我表叔呢?英叔說,昨晚上就出去了。我看了看屋子裡,裡面的房門是關著的,我說秦慧呢?
英叔說被你表叔送走了。
送走了?
英叔點頭,說是的,昨晚上連夜送走的。我問他送哪兒去了?他搖頭說不知道,英叔應該不會騙我,所以我也沒懷疑。只是想不通表叔會送她去哪兒?如果說秦慧的姑姑姑父真的是她害死的,那會不會把她交給警察呢?
想想也不會,表叔似乎並不願意跟警察打交道,那到底會送哪兒去呢?
想了一會兒,不得其所,也就索性不想了。等我回過神來,萬芳正瞪著藍藍,藍藍似乎一點兒也不在乎她的眼神。
我跟英叔說,我跟藍藍準備去王老師家看看,英叔說正好他也要回家了。
萬芳說她不回去,要跟我們一起去王老師家。
我說王老師你又不認識,你去幹啥?她說我爸救了她老公,我去她家咋了?
英叔無奈的搖頭,說丫頭被他慣壞了。我也挺無語的,這萬芳實在是太刁蠻了。
沒辦法,英叔只好自己回去,而萬芳跟著我們去王老師家。
再一次走進了小學中,因為是週六,學校裡並沒有人,偶爾會遇到外出的老師,我都會跟他們打招呼,小學的老師大多都認識我,這主要也是因為我眼睛的原因。
來到教師樓,二樓王老師家。門是王老師開的,可能是因為他老公好了,所以臉色也恢復如常。
她很高興的將我們迎了進去,他老公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懷裡抱著他們的女兒。見到我們三個,有些驚訝,不過卻頭一次見他笑了。
他將懷裡的小baby交給了王老師後,很熱情的接待了我們,還說了一些感謝的話。
搞的我都有些不好意思。
特別是聽說萬芳就是英叔女兒後,對萬芳又是謝了好一陣子,萬芳原本氣嘟嘟的小臉也轉為笑臉。
我沒有問那天他是怎麼醒過來的,我覺得有些不堪回首的往事,與痛苦的經歷,如果可以不提的話,最好不要提。將心比心就是佛心。
我不懂佛,我卻知道,有些經歷是可以改變一個人,哪怕那個人曾經真的做過喪盡天良的事情,但是隻要能夠有一顆悔過的心,都是可以嘗試著去原諒的。
離開王老師家,我偷偷的問了藍藍,沒有什麼不對勁的吧?藍藍點頭說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