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怕他們!特納那個混蛋也在追求琳達。不過很快他就會知道,無論是在球場,還是情場上,他都是個失敗者!”
丹尼爾表情得意,看來他的感恩節旅行計劃,相當成功。
路德不由慶幸原身的腦海裡,沒有什麼關於追求校花失敗,表白慘被拒絕的狗血記憶。
他對於那位身材火辣的啦啦隊長,更是毫無印象。
“那預祝你早日抱得美人歸。”
路德淡淡一笑,扮演著合格的聊天物件。
當別人隱蔽的炫耀,希望得到誇獎的時候,送上一句附和的漂亮話,並不是什麼難事。
丹尼爾是個不錯的室友和同學,從來沒有像其他人那樣,諷刺原身是鄉下小子,也沒有把他當成跟班。
非要挑缺點的話,可能就是太過熱衷追逐異性和出風頭了——但這不正是每個年輕人都會經歷的過程麼!
“路德……”
丹尼爾的眼神頗為古怪,“你好像變得有點不一樣了!”
“怎麼了?”
路德眼神閃爍。
“你以前可不會開玩笑,像個……書呆子——這個綽號是特納起的,那個混蛋最喜歡給人取綽號!”
丹尼爾撓了撓頭,他也說不清路德發生了什麼變化。
只是單純覺得這個室友,跟以前的樣子有些不同。
“沒有誰是一成不變的,對吧?你剛進學校的時候不也說過,只喜歡氣質文靜的純情女生,只想要一段純粹的勃拉圖之戀?現在呢?”
路德沒有繼續這個話題。
幸好原身的交際圈子很狹窄,也沒有什麼關係特別好的朋友,也不用每天都和父母打交道。
天知道那些穿越者前輩,是怎麼扮演原身本人,還能不被親人和朋友發現!
“那都是年輕不懂事!詩人布里埃爾說過,男人要有一顆博愛的心!所以在我追求琳達的同時,也不妨礙我喜歡她的朋友莉斯!”
對於丹尼爾這番強大的言論,路德只能伸出大拇指,不愧為塞納公學的“發情野獸”——這也是那個叫特納的傢伙取得綽號。
“對了,路德,我回來的時候聽到有人在打聽你,一個拎著皮箱的中年男人,他說是你的叔叔!”
補覺之前,丹尼爾終於想起了正事,大聲說了一句。
還沒等路德問清楚,這個傢伙就倒頭睡下,片刻後便鼾聲四起。
“我的叔叔?”
想到那封家人的來信,路德眼神閃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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