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亞高興得應了一聲,連忙將早就打好的石碗和大石勺拿過去。
當四人喝到第一口肉湯的時候,都有種想落淚的感覺。
原來肉還有這種吃法!
朝歌在肉湯里加入了先前拿過來的野雞蛋,還放了一些她去後山時見到的野菜和菌菇,放在一起煮下來,肉湯鮮美的滋味讓她這個吃慣熱食的人有種發自靈魂的共鳴。
這幾天一直吃烤肉,可把她吃得見到烤肉就不想吃飯。
只不過,肉湯再鮮美,還缺了一樣東西。
調味料。
這個時代的人們很少去發現調味料的存在。
像鹽巴這種東西,更是少之又少。
自從喝了肉湯之後,夜弦便讓小米帶著幾個人做了一個更大的石鍋,石碗更是做了幾百個。
不用朝歌提醒,他作為一個部落的王,親自嘗試過一種美食,自然要將這種吃法告訴所有人。
部落裡的人聽說了夜弦的動靜,紛紛來到部落裡最大的空地上看肉湯的製法。
肉湯煮好後,每個人都拿到了一隻小碗,去石鍋那裡領一碗肉湯。
喝到肉湯的眾人紛紛打聽這種肉湯的做法,還有石鍋和石碗的製成。
肉湯的出現,讓一眾吃乾巴巴的烤肉吃習慣的獸人第一次感受到熱食的美妙。
朝歌在這一切的形成過程中,只起到了提點和引導的作用,聰明的獸人舉一反三,很快就做出了其他種類的肉食做法。
更甚至還有從野菜和菌菇中發現原來他們一直認為的“草”也是可以吃的。
而且味道還不賴。
朝歌沒有再參與眾人創造其他吃食的過程,只是有時候看到哪裡不對,會對眾人造成致命傷害的,也會從旁提點幾句。
眾人都不知道肉湯是怎麼出來的,其他的各種菜系做法也是大家自己研究出來,而朝歌的作用,大概就是在大家思維出現僵局的時候,巧妙地點播一下,在眾人想通後,悄然潛入幕後。
深藏功與名。
在狼族部落將身體徹底養好後,朝歌跟夜弦說了她要出一趟遠門。
“我陪你去!”
山洞裡,朝歌躺在夜弦懷裡,剛說了要出谷一趟,夜弦便迅速表達了自己的態度。
“可是,你是王啊,怎麼能隨隨便便就出去?我這一次出去,還不知道要在外面待多久,你要是跟我出去了,那部落怎麼辦?”
夜弦眉目間滿是凝重。
他墨色的眸深邃冷冽,薄唇冷冷吐出讓朝歌心跳加速的話。
“我只在乎你。”
若是讓他在朝歌和部落裡面選一個,他會毫不猶豫地選擇朝歌。
他能感覺得到,自己和朝歌之間,好像冥冥中有種靈魂的牽引,讓他第一次見到她時,就只想跟她在一起。
“你放心,部落這邊我會安排好,但是,你必須得讓我陪你出去,外面太危險了,我不想你一個人去冒險。”
朝歌心跳漏了一拍。
“……好嘛好嘛,答應你行了吧!”
夜弦這才露出笑容。
第二天,夜弦就找來了族裡那些經常跟著他一起外出打獵的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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