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年跟著李大樹回去。
李大樹的家是一間大瓦房,還有一個不小的院落,可比江年那個紅磚黃泥砌的房子好了不知道多少。
在院子裡,還曬著一些野味的皮毛。
李大樹走進房子裡,沒一會兒就拿出一杆土槍。
土槍蹭亮,一看就知道平時沒少保養。
沒有男人會不喜歡槍。
江年也不例外。
剛一摸到土槍,江年立刻動作嫻熟的檢查土槍。
李大樹眼前一亮。
“你小子,練過?”
因為江年的動作實在是太嫻熟了,根本不像是新手。
江年嘿嘿一笑,隨口找了一個藉口。
“以前看李叔拿槍打獵的時候眼饞,自己偷摸摸撿了根棍子瞎練的。”
這其實是江年富裕時去過槍械俱樂部玩過,並且也打過幾千發子彈。
雖然這土槍有些簡陋,但江年用起來也並不陌生。
“能用根棍子練到這種程度,你小子有點天賦。”
“拿去用吧,別往深山裡跑!”
李大樹還是不放心的叮囑。
“放心吧李叔,剛娶了媳婦,我還捨不得出事!”
江年揹著土槍和十發子彈告別李大樹。
等回到家時,溫涼已經和溫清一起將房子收拾好了。
溫涼額頭上已經滲出細密的汗水,微微喘息,顯然也是累到了。
可看見江年回來啦,溫涼立刻站直身體,連喘氣都收了起來。
想著自己已經同意和江年結婚,於是溫涼露出一個笑容,關切的問道:“你回來了?”
說著,溫涼就要上前準備給江年擦把臉,可手剛抬起來就看見江年身上揹著的獵槍。
溫涼的心瞬間提了起來。
“你這是......”
江年拍了拍土槍,用水壺灌了一壺水,掛在腰間,道:“今天是咱們大喜的日子,我打算去給你和小清打點野味,起碼吃一回肉。”
咕咚!
聽到吃肉,溫涼忍不住嚥了咽口水。
現在這年景,能吃上口白麵饃饃都算奢侈,更別說吃肉了。
而看著江年滿臉認真的摸樣,溫涼忍不住擔憂道:“不用了吧?上山太危險了,我和小清吃點糊糊就行,我們不挑食。”
江年搖頭:“家裡糧食不夠,就算是吃糊糊也不夠。”
“姐夫,我和姐姐可以去挖野菜,我們看見村旁河邊有很多野菜,村裡人也有很多去挖!”
溫清怯生生的開口。
“光吃野菜怎麼能有營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