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氣好的時候,一個月下來能掙將近一千。在那個年代,絕對是大款了。<g飯店一層的歌廳裡當駐店司儀,每天晚上主持兩場演出,工資一天一結。
文麗華唱歌很好,當年代表六大藝術院校參加過全天京市的大學生巡演。
楊柳青覺得巡演這種事吃力不討好,沒勁。要玩兒就玩兒真的。
“別盡給我現眼,既然是我媳婦兒,跟我出去!”
“呸,誰是你媳婦兒?”文麗華一把把楊柳青的手開啟,“出去幹什麼?”
“掙錢!”
“掙錢?”她猶豫了一下:“能掙多少?”
“錢不多,我努力!慢慢來!”<g飯店,介紹她當駐唱歌手,開始了“夫唱婦隨”的兼職生涯。算起來,一個月賺的錢少說也有一千多。
有錢了,就開始臭美。誰讓楊柳青骨子裡就臭美呢?他們倆人所有的衣服,都是楊柳青親自設計的“情侶款”,他們一起坐公交車去買布料,拿到附近的一家小裁縫鋪裡做。
楊柳青做事馬虎,有時候人下車了,面料卻落在座位上,找也沒的找,經常挨文麗華罵。
穿上自制情侶裝,如果只看腰部以下,他們倆就是一個人,褲子的款式、花色一模一樣。
幾年以後,出了一個搖滾青年,帶火了短款西服和蘿蔔褲。文麗華作證,這身行頭,早他好幾年楊柳青就已經發明瞭。
……
說起錢的好處,還真是一言難盡。
每回楊柳青的同學、朋友到學校裡來玩兒,都是楊柳青慷慨解囊,去小賣部買酸奶招待他們。
現在說來,酸奶不值什麼錢,在那個年代還是挺奢侈的。況且架不住一來就來四五個,有的還特不拿自己當外人,“我就愛喝酸奶,來倆!”
心裡疼不疼另說,楊柳青臉上始終熱情洋溢,“大家隨便喝,文麗華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文麗華,你男朋友不錯啊!”“來倆”的那位開始說好話。
“什麼呀?這就是我男同學!”文麗華糾正道。
氣得楊柳青,咬牙也不是,切齒也不行。只好笑裡藏刀加以補充:“我是她關係特好的男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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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柳青一向自認為財商不低,何況男人為自己心愛的女人掙錢,天經地義。
配音、司儀、駐唱,掙的都是小錢,真正稱得上“第一桶金”的是大四的時候。朋友辦了個小公司,楊柳青幫著倒騰了幾筆買賣,半個月賺出了別人幾年的工資。當然,這生意,絕對不違法。
……
揣著錢,楊柳青跟文麗華回北疆拜見岳父母,腰桿不由得直了許多。
之前文麗華老跟楊柳青說,她三伯的女兒懂事,工作三年,給家裡換了臺29英寸的彩電。這弦外之音楊柳青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