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錢的嫌疑人已經鎖定,但必須把贓物找到,這才叫證據鏈完整。
馬嘉抬著頭:“李健把偷的錢藏在他家屋後那棵櫻桃樹旁邊。”
“你怎麼知道的?”警察有點不信。
“他身上的味道,和鞋子踩的土渣等可以證明。”
霎時,李健的臉色就已經慘白,人就像癱了一樣,一下子絕望地坐在地上。
警察帶著眾人,果然在李健家屋後那棵櫻桃樹旁邊挖出用塑膠袋包裹的五萬塊錢!
在事實面前,李健只好供認不諱,“我進朱隊長家房間拿香菸時,先是習慣性地從櫃頂摸到鑰匙,等開啟櫃門一看,沒有香菸,我知道一般香菸都是放在最上面,因為香菸不能壓。”
“然後呢?”警察問道。
“在關櫃門時,我看到有個挺精緻的包,就很好奇地開啟看看,結果發現裡面有好多錢。當時我看了看四下,沒有人。一時就起了貪念,拿了這些錢,然後就把櫃門鎖好,又在床邊的書桌下找到香菸。走出房門,我把拿的香菸交給其他執事,有點事,就離開了。回到家,我一數,有五萬塊錢,我怕這多錢,放在家裡會被找到,就偷偷埋在屋後那棵櫻桃樹旁……”
“這麼多錢,你是怎麼帶出房間的?”警察很奇怪地問道。
“如果是一萬塊、兩萬塊,我就直接夾在衣服裡面胳肢窩就可以帶出去。”
“這麼,你是分幾次帶出去的?”
“不是。如果那樣,進進出出,肯定很招人眼。我用裝香菸的黑色口袋包好錢,直接開啟後窗,隔著窗欄放在窗臺上,然後關上窗戶。等出門了,再悄悄繞到後面,拿上錢就回家了。”
“挺有心計的嘛!”警察也有佩服。
“但我想不通的是當時現場我都看過,沒有腳印什麼的,並且我埋錢的時候,也沒有人看見呀,怎麼這事情就會敗露……”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這就叫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人在做在看,罪有應得!”
最後警察以盜竊罪把李健帶走。“多行不義必自北,盜竊之人就該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
當時,朱勇一招手,又丟錢了,馬嘉連忙進房間,並運用極強的視覺能量進行檢視,這才看清蛛絲馬跡,他看到地板上有幾枚腳印。其中有兩枚腳印是皮鞋的。衣櫃門上除了朱隊長的手印,還有陌生饒手印。
朱勇放錢之前,家裡的地板都是才拖過的,一直到後面的不速之客闖進來,就只有幾枚腳印。
而李健姍姍來遲時,劉煉早就看清了李健穿的就是皮鞋。
關鍵是這些腳印是怎麼顯現出來的?馬嘉又是如何知道錢埋在櫻花樹旁?馬嘉是如何設局智破盜竊案?一連串的不解之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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