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宗山收起照片,“你認識就好,箱子裡裝的什麼?是哪來的?李宏海,我勸你老實交待,既然把你抓來,我們心裡都明鏡似的,別想打馬虎眼。”
照片當然不是這一張。
是趙秋城、易院長和兩名紀律監察署的工作人員一起交給他的。
當時,李宏海和李成明剛剛離開警務署。
易院長明確說了,箱子是用來裝一塊價值連城的樹化玉的。
當年她捐給了臨東市府,只是不知道如何落在李宏海手中。
童宗山四十歲。
二十年前的很多事情用腳趾頭都能想出來。
這事落實了。
就是一次重大的文物盜竊案。
李宏海說道:“箱子裡裝的不是啥寶貝,就是一塊石頭,是我家祖傳的,有啥用也不知道,就是年不少了,也算個老物件,就一直儲存了下來。”
他是實話實說,那塊像玉像樹的石頭看著真不是啥好東西。
童宗山點點頭,“什麼樣的一塊石頭,最好能把它畫下來。”
他把一隻筆和一張白紙遞過去。
李宏海顧不上多想,在紙上把那塊石頭的輪廓畫下來,“大約就是這個樣子,細節我畫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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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宗山拿過紙看了看,放在桌子上,“那麼箱子現在在哪裡?”
他也沒見過那塊石頭什麼樣,自然也不能說李宏海畫的像不像。
李宏海眼珠轉了轉,“我把它贈送給了李副府長。”
警務署既然有他老婆把箱子拿到醫院的照片,也許就有李副府長拿著箱子出門的照片,這事肯定瞞不過去了。
不如老實交待。
讓李成明想辦法去。
行賄犯法,受賄更嚴重。
李成明一個副府長,又說行省有背景,總不能這點事都擺不平。
“贈送?”
童宗山說道:“你剛才交待,你和李成明副府長並不熟悉,可以說剛剛認識,你為什麼把自己祖傳的東西贈送給李副府長?”
李宏海說道:“李副府長答應幫我們從易飛哪裡要到朝陽路一號院的賠償款,還答應為易飛打我的事討回公道,我為了感謝他,就送給了他。”
童宗山又拿起一張照片,“你看看李副府長手裡這個箱子是不是你家的。”
李宏海看一眼,照片上正是李成明拎著箱子從病房裡出來的。
果然和他想的一樣。
拍照片的人也拍了這樣的照片。
他點點頭,“就是這個箱子,童副署長,你看我都交待了,這也不是大事,用不著一直銬著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