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昌坐在辦公室裡,心情很好。
儘管兒子的胳膊要好利索起碼還得兩個月。
他不恨易飛。
說起來還得感謝他。
正是易飛的一拳打醒了他兒子。
前兩天。
兒子跟他說:“爸,我現在明白了,其實我們在臨東啥也不是,我就是隻井底的蛤蟆,等我胳膊好了,我就去廠裡好好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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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雨生已經知道,他的兩個朋友受傷比他重得多。
前兩天。
他吊著胳膊去看他們。
兩人誰打的都不敢說。
董雨生也沒有多問。
誰打的已經不重要。
無論是易飛還是錢龍,他們都得罪不起。
易飛去自首,警務署都不收,他父親還得跑過去解釋自己的胳膊是摔的。
想想都可笑。
可笑的不是易飛,不是這個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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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的是他自己。
“咱們這些年,人五人六的,自以為日化廠這塊就是咱們的天下,其實,我們屁都不是。”
董雨生嘆口氣,“等傷好了,我就好好的上班了,我找找我爸爸,看能不能在日化廠給你倆謀個差事。”
洪瑞剛和李宏喜點點頭。
還混個啥。
在萬五眼中,他們倆連個棋子都算不上。
需要的時候,叫聲兄弟。
他們跟萬五混了兩三年了。
就因為董雨生得罪了易飛,兩人拿錢龍威脅易飛。
萬五就毫不留情的打斷了他們一隻胳膊,幾根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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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混下去,說不定哪天被人打死。
他們是小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