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樣的話,那三個被雷電已經殿的頭髮筆直,渾身都有些發黑的人,當時就眨巴著那圓圓白白的眼睛,傻愣愣的看著她。
“……嗯,我這裡還有一些東西,需要賣。所以我想著,你們這裡有沒有,不要的金銀?”
“在這個地方,我覺得,喪屍體內的晶石,應該是最值錢的吧?至於人類以前的硬通貨,比如說金銀珠寶,應該成了最不值錢的東西了吧?”
聽到這樣的話,那幾個看上去有些傻愣愣的人,當時就醒悟了過來。
他們你一言我一語,爭先恐後的說了。
“是這樣的,沒錯,是這樣的……”
“如果您想要金銀珠寶的話,我那裡其實有很多的。”
聽到這話,李珍馥當時就高興的點頭了。“行,那你現在就帶我去。”
“我需要好好看一看,那些金銀珠寶漂不漂亮。”
聽到這樣的話,那三個人的領頭人,當時就忙不迭地說了。
“漂亮,相當漂亮!”
“那些東西,對於我來說,雖然沒什麼作用。但是,我這個人一直都喜歡亮晶晶的寶石。這些年來,我都收集了很多很多。大人,如果您喜歡的話,我願意都奉獻給您……”
說完這話之後,他又開始忙不迭的拍馬屁了。
“大人,您這樣的人,實在是難得。”
“剛才您發出來了一點點電,威力可真是無窮啊!就那麼一絲絲,直接把我身上給電麻了。”
不止電麻了,他差一點就被電暈了。
如果不是他的精神力,還算是比較強的話。他這個人,早就被廢了。
在這個朝不保夕的世界裡生存,一個人如果沒有自己的依仗,如果沒有自己的優點,那肯定是活不下去的。
絕大多數的人活著,靠的都是自己的異能。
沒有異能的普通人,早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這個社會,講究的是優勝劣汰,適者生存。
強者就會成為別人的老大,弱者就會成為,別人砧板上的魚肉。
就因為知道,強者和弱者之間,這是天塹一般的差距。所以,當這三個人從李珍馥身上,真切的感受到了,她身上散發出來的那幾絲雷電,具有毀天滅地的威力的時候,他們這內心深處,根本就生不出一絲絲反抗的念頭。
按道理來說,末世這樣糟糕的生存環境,其實已經鑄就了,這裡的能夠活得下去的居民們,本性應該更加傾向於侵略性的。
他們應該表現的更加彪悍,更加勇猛,更加的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
因為這裡生存不易,所有活著的人,應該都做過一種準備。
那就是去死的準備。
然而,李珍馥是真的沒想到,自己眼前的這三個人,竟然是這樣的軟骨頭。
不過,這樣的軟骨頭,有利也有弊。
尤其是對於她來說,利還是遠遠的大於弊一些。
“走吧。我現在就跟著你一起去。”
對於金銀珠寶這些玩意兒,李珍馥以前的時候,就特別的喜歡。
說句實在話,哪個女人不喜歡那種,一閃一閃亮晶晶的好東西啊?
就是那種shining,看上去有十分漂亮的好東西,李珍馥是發自骨子裡的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