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景再度回到櫃檯。?? ?? ? ?.ranen`
見小熙竟然把皮球又往外踢,在場最急的,是留下來的那個保安。
自己剛才跟這姓周的警官說的是“那傢伙其實不是黃牛”。
這要是讓她開口,豈不全露餡了?
露餡,不怕。
怕就怕這警官會把這個當回事兒!
到時候迫於無奈,只能承認那傢伙確確實實是個黃牛。
那這樣一來,以後那傢伙就不能光明正大在這個機場賣票兒了!
他不能賣票,老大怎麼從他身上賺錢?
老大吃不到肉,自己也別想喝湯。
喝不到湯是小事,到時候老大肯定還會怪自己把事情搞砸了!
正驚惶間,他卻聽見那姑娘竟然慌慌張張得開始撇清關係了,“這位警官先生,那、那個……我、我其實跟那個人不熟!真不熟!就今天下午坐過同一輛公交車,就那麼一回,他、他、他犯了什麼事,跟、跟、跟我沒、沒有一點關係的啊!”
那保安長舒了一口氣。
還好。
這事兒還有轉機。
那周警官一聽,“哦,那就是說,你不知道他是不是黃牛咯?”
“嗯嗯嗯!”那旅行社的姑娘忙小雞啄米似得點了數下頭。
周警官看著一邊的那小王,無奈地笑了一下。
他又問了一句,“但,我聽櫃檯裡那個姑娘說,你當時貌似跟他很熟啊?怎麼回事呢?”
他儘量是用很舒緩的語氣,目的當然是表明自己沒有懷疑她的意思。
他很清楚,人家不敢說,第一是怕被報復,第二呢,就是怕自己被牽連進去。
要賴就賴現在電視上那些個莫名其妙的警匪片,老是在傳達些類似“最不可能犯罪的人往往就是真兇”的概念,觀眾們一看,一個個都覺得現實裡辦案也都是按這邏輯走,不管是出了什麼事兒,除非說事情是眾目睽睽之下發生的、否則大家都是想盡一切辦法撇清關係,而撇清關係最好的辦法,當然就是一問三不知。
別人不知道的,我肯定也不知道;
別人知道的,我最好也不知道。
再加上他也承認,有的同志辦案的時候確實對圍觀群眾態度不太好,臉上一直襬著一副兇巴巴的樣子,好像看誰都是看兇手一樣,周圍群眾見了,本來想說的都不敢說了。
每個人都諱莫如深,取證起來非常非常難,弄的很多本來非常簡單的案子、莫名其妙之間就成了無頭疑案了。
所以,想要取證,第一就是要端正自己的心態,儘量和氣、儘量帶著笑臉。
但也不能太和氣了,要不然被其他人一看,哦,原來警察一個個都這麼慫,那那些個心術略微有些不正的人膽子就會越來越大。
關鍵是要拿捏準這個度。
這種事情,就是所謂的經驗,小年輕做不好,但那周警官可是十多年前的老警官,做起來自然遊刃有餘。
“嘿嘿,”周警官換了一張笑臉,“小姑娘啊,你也別見外,也別怪大叔我多嘴,我們這邊有規定,出了警回去之後一定得彙報,偏巧呢,我們那頭兒又是個書呆子,口頭彙報不行,一定得1000字以上書面彙報,其實我也煩啊,我寫的那字兒,跟狗爪子爬的沒什麼區別,寫東西那真是要了我老命……”
隨口編了幾句,扯了半天家常,總算是勉強讓面前這姑娘稍稍放鬆了一點點戒心,她方才回道,“那、那個,我、我當時看他們……”她看了眼一旁的保安,“他們幾位同志要抓那、那個人,也、也是下午的時候……他、他算是幫過我一點兒忙吧,我就在旁邊勸了一下,想著、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