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有的人是不是聽了之後覺得這就是左手給右手啊?反正我都是同一撥老闆,誰給誰有什麼區別啊?
當然有區別,這10供奉金,算是總部幫派的合法“收入”,系統自然要收手續費,並且這個還不受魅力減免。
當然,有的人會說,10再10,那才1,不算多啊?
嗯……確實不算多,最起碼,從比例上來說是這樣,但如果說總量呢?
至尊一個10萬人的分部,一年下來,總收入兩三個億總是有的吧?
不是遊戲幣,說的是貨真價實的錢。
那這1就已經是兩三百萬了,看著是九牛一毛,但人家分部多啊,10多個下來,一年光這個手續費就得交個好幾千萬的。
並且還有一點,這個10,是“稅後”收入的10,並且是賬外支出,這供奉金,等於要收兩次稅。
這很容易理解,因為供奉金是稅後,不能算在企業當期“支出”上面,沒花那麼多錢,賬面利潤更高,交的稅自然也更高。
不光當期不算,以後也不會給你免回來。
對分部來說是賬外支出,對總部來說,確實賬內收入,我賬上多出了這麼多的錢,那自然應該交稅。
這有沒有道理呢?
有,當然有,因為“納貢稱臣”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被支配的一方,理論上來說自然應該是要“藏著掖著不讓人知道”的,要不然系統為什麼允許玩家隱藏“宗主幫會”這行字呢?
被支配的一方羞於提起,支配人的一方自然就要大方不少了,巴不得讓天底下都知道這地方歸我管嘛。
實際上,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因為這種供奉金很容易搞出偷稅漏稅的手段。
任何一個地方都有“招商引資”的政策,人家千里迢迢跑到我這裡做生意,不拿點兒實際的禮物出來,誰幹啊?
免稅,就是最實際的禮物。
一般來說,都是什麼三免五減半、五免八減半之類的,交,你要交,但交完之後,我退回來給你,大家走個過場,證明你手上確實有這麼多錢、你確實是正兒八經在做生意、並且沒有做出問題來。
這就存在鑽空子的可能了,我嫌這裡稅點太高,直接去外地某個窮的不能再窮的地方註冊個公司,然後我附庸過去,10收入給新公司,那邊有減免政策,那不就等於這10不用交稅了嗎?
這就是所謂的“合理避稅”,合法,確實合法,無數跨國大企業他的公司總部都在什麼“維京群島”、“列支敦斯登”這些個一般人聽都沒聽過的地方,人家那兒稅低啊,就靠這個吸引跨國企業過來設個皮包點,你本國抽你10,我就抽你1,你過不過來吧。
合法,但不合理,你說你在維京群島有什麼業務吧,你的產品和服務是往那兒賣嗎,你是在那兒發家的嗎?
這種事,盛世不敢做。
不光他們自己不敢這麼來,他們也怕那些個大公會這麼玩兒。(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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