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一個縣丞。
聽餘燼這位導遊所說,摘星城15個縣裡面有12個城郭都是這樣居於荒漠中的綠洲,封測到一半的時候,當時有一個幫會突然臨時興起想搞這麼一個東西玩玩,封測嘛,各種東西都便宜,地皮也便宜,畢竟就持續那麼三個月,本來基準價格就是正常水平的10分之一,並且盛世還允許玩家退貨,當然得按時間出一點錢,那等於就是租了。
不管做什麼生意,土地和經營場所都是最大的成本,免除了這個大頭,非常多的玩家都會很樂意於去嘗試一下各種各樣的東西。
特別是,摘星城這個地方,太荒涼了。
身處一個什麼娛樂設施都沒有的環境,任何人都會寂寞,人一寂寞就會亂花錢,因為留著也沒用,還不如出去做做生意呢。
當時那位幫主可能就是這樣的打算,當然餘燼本身也是道聽途說,反正能確知的是,這位幫主開始到處找玩家談生意,朝五晚九沒日沒夜,終於……
他把自己的錢全敗光了。
本來陸明以為這是個皆大歡喜的故事,但沒想到竟然是個人性扭曲的大悲劇。
窮了這位幫主,但富了那些商家。
說起來,也是那位可憐蟲考慮問題不夠全面,他理所應當得覺得人性本善、覺得那些商家賺到了錢之後就算不對他感恩,好歹也是平等的合作關係。
但生意就是生意,人情跟生意始終是一個不可調和的矛盾,進場的商戶們賺到錢之後,開始日漸不滿於那位幫主的“權利金”體系,覺得自己已經交了店鋪租金——當然是給系統,憑什麼還要給這個幫會錢?
如果處理得好,這種事情本來是可以在談判桌上解決的,但可惜的是,這位幫主似乎完全沒有發覺商戶們的牴觸情緒,他依然理所應當得向各位商戶收著錢。
其實收得很合理,這個市場從發起到宣傳,再到後期運營,都是他和他幫會的其他兄弟一起弄起來的。
但他忽略了一點,就是體系。
當一個成熟的市場體系形成了之後,一切事情都可以照本宣科,在這種情況下,誰來當老大,根本沒有區別。
商家們具體用了什麼手段餘燼就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最後……那個幫會散了,據說是商家們故意僱傭他們幫會玩家做夥計,然後又故意聯合某個敵對幫會來做生意,日子久了,大家互相熟絡了,就開始挖人了。
至於誰挖誰……
講道理,會在這種廟會打工賺那麼點兒辛苦錢的玩家,難道能挖得動那些20金一根羊肉串論百來點的土豪?(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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