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這霧氣說不定也是提示……”人皇若有所思,但隨後立刻三緘其口。
不服笑了,在隊伍頻道跟心黑和陸明說了句,“人皇肯定知道什麼,咱們要不抱抱他大腿,他動腦子,咱們動手,到時候分點兒贓。”
“就你想這!”陸明沒好氣得來了一句,“他至尊這麼多人,還用我們打下手?”
同樣剛剛跑過來的執手相顧眼睛不斷在人皇和不服之間遊蕩,因為蒼月交代他說這兩個人是現場最有可能破解謎團的人。
血煞來了一句,“我看不如這樣,現在100個人頭快滿了,大家先去各自找一番,待會兒回來把情報匯總一下,群策群力咯?”
這種事情,陸明他們當然不會有意見,當中介的,不管最後結果怎麼樣,好處是肯定會有的,因為那麼多眼睛看著,要是最後沒有拿到好東西,受損的,是至尊和狂狼的威名和信譽。
但風清揚不能答應,或者說傲雪不能答應。
因為清風為了能最快做完任務,已經漏了太多東西出來,而這些都沒有明說過。
血煞嘴上說是“大家匯總訊息”,但實際上,誰知道會不會自己去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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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清風什麼都沒拿到,那怎麼搞?
不過這樣的問題並沒有糾結很多,因為,至尊和狂狼都私下出面找了傲雪談錢的事。
神皇就是一口價,為了之前的訊息,給120萬報酬,不管結果如何。
狂狼這邊,蒼月沒有那麼大權力,請示了妖狼之後,給傲雪開的是……
如果狂狼拿到,給清風過手拿名聲,再給80萬金現金;如果狂狼沒拿到,50萬。
傲雪不是第一次見識妖狼的小氣,不過也沒什麼好糾結的,170萬金,賣18條近路的情報,他認為值。
因為其中17條都是在剛才的平原上,而那會噴火的蛤蟆長得太噁心了,沒多少玩家會吃飽了沒事兒去那兒刷怪。
雖然答應了這個價錢,但傲雪還是得最大限度保護清風的利益,“群策群力確實好,但愛迪生曾經說過,天才=99的汗水+1的靈感,而那1的靈感遠比99的汗水要重要,說不定找著找著,誰靈感頓現,沒有其他人的幫助,一樣把東西找到了,那其他人可不會答應,未免傷了和氣,不如……”
“行了,按副本規矩,誰第一個找到誰第一個拿!要只有一件,給其他人錢!”神皇已經迫不及待了,這種態度,無疑就是告訴所有人,人皇已經胸有成竹。
這麼有把握,竟然還願意分錢給其他人,那倒是不錯。
傲雪有點猶豫,但風清揚卻拉了拉他,私聊了一句“我有信心,交給我!”
傲雪回過去看了一下,問了下情況之後,點了頭。
血煞沒有發表意見,但執手相顧卻出頭同意了,因為——他並非完全沒有頭緒。(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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