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都不是“有點兒”那麼簡單,打野跟紅顏是有過節的,這個事情指尖和青絲肯定不知道,可陸明沒法說。
為什麼有過節啊?
因為雅玲。
雅玲哪兒招惹打野了啊?
當初在始皇墓道,打野親口說的,“這個世界上最愛她的人是我”,這句話裡面,那個“她”是誰?
天知道!
但就算是用腳來想,陸明都敢肯定這絕對不可能是明月。
這能跟青絲說?
這無關道德問題,那個時候打野還說了一句,“我現在已經有女朋友了,當然不會回去找她。”
既然人家已經放下了過去,他人又何必糾結?
這個理兒,陸明能想通,指尖可能也能想通,但青絲可是打野現任女朋友的姐姐!
道理只有在不會影響自己利益的情況下才能成為“道理”,一旦跟自己扯上關係,就是全天下所有人都篤信於此,一樣是歪理!
可能有人會拿一些“忠孝難兩全”或者“以死相諫”的例子來反駁這一點,但講真……
會以死相諫的忠臣,肯定是把自己的名節看的比性命要重要,對他們來說,保全自己的名譽才是真正的利益所在,而不是保住小命!
打野和紅顏關係的這個情報,就現階段來看,陸明還是傾向於不說。
人這種生物,有的時候連自己的感情都摸不清,又如何能去妄言其他人的感情呢?
並且,陸明現在知道的內情畢竟還是少,當初始皇墓道里打野和雅玲就聊了兩三句,這麼少的情報,陸明還真不敢妄加揣測。
有的時候眼見都不一定為實。耳聽那就更加了,就算是所謂的“鐵證如山”有的時候也不能信,歷史上這麼多冤案。其中“人贓並獲、鐵證如山”的就少了嗎?當初袁崇煥死的時候,所有罪名都是鐵證如山。老闆姓也全都是拍手稱道,等後面國破家亡了,悔之晚矣。
陸明猶豫了半天也不回話,指尖都有點兒奇怪,嘴上說,“……我說青青你個死奸商,你該不會是想到人了故意不說,這會兒在盤算跟我要佣金吧?你上次那寶寶我可就收你2000佣金啊。你這回可不會打算跟我要2萬吧?”
這話說完,沒過幾秒,一條私聊發了過來,“你猶豫啥?有什麼不好說的嗎?”
這破事兒一時半會真解釋不清楚,陸明也只能先眯著眼滿臉傻笑得說話一邊爭取時間,“……誰說的啊,你上次才4000的生意就坑我2000,我記你一輩子,這回別說2萬了,你給我4萬我也接著往下記啊。”
“你們家青絲那未來妹夫。跟紅顏的人有過節,具體情況我不是很清楚,但想讓他從紅顏收好處。萬難。”
這話當然沒撒謊,陸明發過去的時候自然是心安理得的。
指尖這邊臉上一皺眉,直接過來拉著陸明稍稍轉了下身形,這樣相互阻擋,讓青絲不容易看清他們的表情,“……我靠啊,你果然是個死奸商!”、“具體啥事兒?”